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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不同因素对各种起火原因影响的探讨

2010-01-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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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在不断增强,人对自身所处的安全环境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从生物的演化角度来看,人基本上是根据可用性的原则来构造的, 当人的可靠性程度达到了可以生存的条件要求时,就已足够了,他没有一套自律的方式去维持某种可靠的程度,他只能是靠与外界的交互作用来建立一种平衡。任何火的发生都是可燃物、助燃物以及点火能三者相互作用产生的。三者从自身形成到相互作用都是需要时间的,三者的形成到相互作用的阶段不只是因为环境的因素和可燃物自身属性同时也包括人的因素。在2008年,全国发生火灾13.3万起,电线短路、超负荷、电器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4万起,占总数的30.1%,其次,用火不慎引发火灾3万多起,占23%;吸烟引发火灾9762起,占7.3%;玩火火灾占7.1%、生产作业不慎火灾占5.5%、自燃火灾占2.2%、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火灾占15.7%、原因不明的火灾占9.1%。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有80%以上的火灾,直接或者间接实施行为的主体都是人,由此可见人的因素对起火原因有着深刻的影响。在火灾调查中,主要是为了统计方便而对起火原因进行分类的。本文按照起火条件的形成方式对起火原因进行分类,研究人的不同因素对各种起火原因的影响。

  一、人的因素的概念及其包含的内容

  1、人的因素的概念

  人的因素是指人的行为与客观事实的因果关系。人的行为是指在环境作用下心理和生理的外在表现,是为实现一定目标的一切自觉的能动活动。因此,人的因素的意义是人在环境作用下为实现一定目标在心理和生理上外在表现与客观事实的因果关系。

  2、人的因素包括的内容

  在人因评价中,把人因的基本素质分为心理、身体、文化、技术、遵章守纪五个方面。

  1、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的因素包含了感觉、知觉、注意、学习、记忆(遗忘)

  思维、言语、情绪、需要、动机这些心理过程。感觉和知觉是对客观世界的了解过程,当刺激收录后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注意过程中我们会进行一些辅助性的加工。学习是对经验不断的巩固和获得,记忆是记住;思维则是在有意义水平上,对信息进一步有层次的加工。言语是通过语言进行沟通和交流,这些就是‘知’的范畴,情则是只情绪、情感,需要和动机则是属于‘意’的范畴。‘知’就是指知道,了解;‘意’是只意念,想法。人在对客观事物、是通过‘知’来认识客观事物通过‘意’具体计划实施某些行为。

  2、从身体角度分析人的因素包括处于健康状态的人的因素,亚健康状态的人的因素和非健康状态的人的因素。从医学角度对其定义健康状态指躯体和心理的正常的状态;亚健康是只主要是指机体虽然没有明确的疾病,却呈现出活力降低,机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和代谢过程低下,是介于健康状态与疾病状态之间的一种生理功能低下的状况;非健康状态是指人体在生理或心理上的不正常状态也叫疾病状态。健康、亚健康、疾病是人生理上存在的状态,任何人都不能离开这些状态去对客观事物实施行为。

  研究人是研究人的因素的核心,人是包含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复杂载体。以上是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是指是指人在实践中从他们所依存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获得的特性,包括人的社会角色以及按照一定的生活和文化背景形成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应该如何处理人的生物本能等一系列规则。文化、技术、遵章守纪是人在实践中从他们所依存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获得的特性,是普遍存在的,同时也是决定人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起火原因的分类及各类起火原因中燃烧条件的形成方式

  1、起火原因的分类

  起火原因的分类方法很多,我国主要从火灾调查角度和火灾统计角度、根据火源种类及形成方式上分类。为研究方便,本文从火灾调查角度对起火原因进行分类为放火、失火、意外起火。

  放火是指在为达到一定个人目的,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起火的情况下,希望或放任火发生的行为。

  失火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的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但由于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或者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至火的产生。

  意外起火是指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火的产生。

  2、起火原因的具体内容

  (1)根据放火的原因和目的可把放火分类为: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的放火、为掩盖犯罪事实放火、报复放火、出于经济目的的放火、自杀放火、精神病人和变态狂的放火、因迷信而放火。

  (2)失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用火不慎,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安装或使用不当、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用火作业不当。

  (3)意外起火原因包括不可预见的起火、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起火。

  3、燃烧条件形成方式

  在分析各种起火原因中具体的起火原因时,本文都是通过人为主体,研究人的目的、人的失误、以及人是否可以预见,因此在分析具体起火原因中气候条件的形成过程时,只分析哪些起火条件是人在作用。

  (1)放火。根据我国现有关于放火方面的火灾案例中,燃烧条件的形成过程都是在可燃物、助燃物存在情况下,行为人提供点火能,并使三者作用起火。

  (2)失火。失火起火原因中,燃烧条件的形成过程是在一个燃烧三要素不同时存在的环境,由行为人带来缺少的要素,并使得三者作用起火。

  三、人的哪些因素影响着具体的起火原因

  1、人的哪些因素影响着放火起火原因

  在放火起火原因中,由于目的不同将起火原因进行了分类,研究每一类起火原因中人的哪些因素导致起火就是研究人的因素对放火起火原因的影响。放火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在研究不同放火目的的起火原因都首先从人基本素质中遵章守纪这个角度考虑。

  (1)、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的人,他们仇恨社会注意制度和改革开放政策,出于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以放火的手段破坏国家财产。这类人实施的放火行为从人因的五个基本素质进行分析,主要是从遵章守纪这个角度进行分析。危害国家安全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然而行为人还要实施这种行为,说明行为人无视法律规范的存在。

  (2)、为掩盖犯罪事实放火。这种放火行为是在行为人触犯法律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毁灭证据的一种行为。行为人的目的是逃避追究,实施的行为是毁灭犯罪证据,这本身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行为人是一种逃避心理和侥幸心理。

  (3)、报复放火。报复放火的特点是放火者与被害者之间有一定矛盾。报复放火是放火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从放火人的心理分析这类人在实施放火行为时,心理上情绪激动,考虑问题相对单一。

  (4)、出于经济目的的放火。这种放火行为的目的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这类人遵章守纪的意识差,心理方面存在大量侥幸的因素。

  (5)、自杀放火。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在心理上对生活失去信心,身体上可能存在某些缺陷。自杀放火行为人在心理方面存在着问题,自杀未遂者的认知方式和人格变量具有以下特征:较高的冲动性、极端的、“非此即彼”、“非好即坏”的思维、认知僵化、问题解决不良、自传式记忆(指对线索词的反应不能产生特殊的记忆,替代的是简约化和全面方式的回忆事件,即这种倾向往往与负性生活经历相伴发,与问题解决不良有关;在面临困境时,不能成功地提取特殊的和有用的记忆)、绝望及功能失调性假定(指自杀未遂者有较多不合理的信念,从而滋生悲观态度和绝望),以及对将来的判断存在偏见(指不能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正性事物,看不到希望)等。

  (6)、精神病人和变态狂放火。精神病人在人的基本素质的各个方面都有欠缺,在身体和心理方面体现的最为突出。变态狂和精神病人有着不同,精神病人由于病态的身体和思维方式,影响了自身各个方面。变态狂是一种变态的心理,精神病人和变态狂放火。精神病人在人的基本素质的各个方面都有欠缺,在身体和心理方面体现的最为突出。变态狂和精神病人有着不同,精神病人由于病态的身体和思维方式,影响了自身各个方面。变态狂是一种变态的心理,“变态”是相对常态而言,常态就是我们在统计学中的中间的一部分,而极端的那部分就叫变态。“变态心理”又称病态心理,是大脑机能或精神活动发生障碍而偏离正常范围,大脑功能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失调而导致的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和行为的不同程度的变异。

  (7)、因迷信而放火。迷信心理的产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迷信心理作为一种社会亚文化现象,无论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度,还是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最初的迷信观念来源于对自然界的无知和生产和水平的低下,原始人在与自然界的严酷斗争中,因风雨雷电、疾病死亡、噩梦等自然现象和自身变化而引起恐惧疑惑感,便认为自己周围存在一种超自然力量主宰着人类的一切,只能用祈祷、巫术、咒符等仪式才能消灾降福。迷信心理及行为是一种社会化的心理不良状态,来源于外来的精神压力和刺激,个体人格偏离或不良心理素质所造成的适应不良倾向,一表一里两方面根源相互结合,导致急性或慢性心理应激,产生焦虑、抑郁、孤独无助感、紧张不安等一系列心理不适症状。通过参与迷信活动,把无法承受的精神压力投射到神灵身上。

  2、人的哪些因素影响着失火起火原因

  (1)、用火不慎、管理不当。因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居高不下,根据在于我国消防教育没有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将相仿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宣传起步晚,底子薄,投入少,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的消防意识相对淡薄,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用火不慎包括炉灶设备不符合要求、炊事用火不慎、“死灰”复燃、使用灯火不慎、夏季驱蚊疏于防范、冬季采暖不小心、吸烟不慎、小孩玩火。这类起火原因中,人的各个因素对起火原因都有着影响。从心理学方面,无论是实施行为的人还是管理者在心理上都存在麻痹大意,首先,在他们的文化和技术的范围内他们应该预感到起火他们没有意识到,除小孩玩火外,行为人都具备对火的认识,由于自身的麻痹大意不负责任而导致火的发生。小孩玩火,是用火不慎的特殊,在研究小孩玩火时,不只是研究小孩对防火的安全意识,还要考虑到小孩的监护人是否意识到小孩可能玩火导致火发生。

  (2)、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通常只由于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修不当,或发生鼓掌,由电能变为热能的过程中引燃可燃物质。在安装、维修方面由于人的技术上不全面、心理方面不够重视而导致安装维修不当,引发电气设备短路、过负荷,在使用方面由于人文化程度不够,没有意识到长期使用会导致起火,或者已经意识到,但是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人不遵守各种易燃易爆性物质的保管、搬运制度,以致发生碰撞、混触、静电放电导致起火;又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以致错开阀门、忘关阀们等造成易燃液体、气体泄漏,遇火源而起火。行为人违反了规定,在心理上的麻痹大意,由于文化有限没有意识到会起火。在技术上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而导致起火。

  (4)、用火作业不当。在设备检修或生产用火中,行为人违反检修规定和操作规程,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造成起火。在电器焊时,经常出现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焊渣引燃可燃物。在这类起火原因中,主要是由于行为人心里麻痹大意和行为人自身文化水平不够,不能意识到可燃物会燃烧。行为人的心理麻痹是在已经意识到可燃物可能会燃烧,由于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或者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的。

  在分类起火原因的具体研究方面时,从人的角度对起火原因进行划分,因此在以上提到的起火原因中,都是从人自身角度来分析,人的哪些具体因素导致可燃物燃烧。通过研究发现,每一个可燃物的燃烧都是行为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导致了可燃物的燃烧。研究发现,行为人在实施这些具体行为时,都是受行为人自身的素质影响的。主要包括心理、身体、文化、技术、遵章守纪这5个基本方面。影响起火原因中人的因素,包含在这5个基本方面之中,有的是单一方面影响起火,有的是几个方面共同作用导致的。在这5个基本方面中,心理因素包含于每个基本素质之中。由于人的身体、文化、技术、遵章守纪这4个方面的不同,所以客观事实在人脑中反映的方式和反映出的具体形式也不同,心理学认为,一切行为都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的因素对起火原因影响的研究,是人的5个基本素质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行为对火产生的原因的影响的研究。

  在火灾调查中,研究人的因素对火灾在发生到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相对而言火灾发生前人的因素对起火原因的影响没有足够的重视。本文通过对起火原因的具体分类,通过对人的因素包含的基本素质进行分类,从中发现规律,得出人的心理、身体、文化、技术、遵章守纪5个基本因素对各种起火原因的影响,对火灾原因,尤其是火灾成因的认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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