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十七大报告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是我们党从实际出发,审时度势,做出的正确决策,符合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的国情和现状。加强隐患排查,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我认为必须要做到以下“六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它随煤矿生产的进行而产生、发展。隐患虽然不是事故,但它可以导致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生长和孕育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治理,事故就可能避免,否则,一旦发展到事故的发生阶段,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至关重要,是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是国家为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而采取的措施,其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所以,我们应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置于优先部署的层面来把握,扎扎实实地推进,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教育培训到位
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引发事故率最高,危害性最大,排查事故隐患首先要抓住人为这个关键,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安全素质教育,增强人的安全责任心。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以培训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改善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广泛地学习、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做到人人都能深刻地认知事故隐患,处理事故隐患得心应手。坚持区分层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班组长的业务培训和职工队伍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安意识和危险辨识能力。坚持脱产培训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利用“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积累安全知识、增进学习效果。积极开展全员准军事化安全轮训,培育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发挥区队、班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行“手指口述”工作法。建立多种学习激励机制,鼓励职工“自主学习”、“岗位成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精一门、会两门、懂三门”,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全面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安全管理者都应肩负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义务,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推广先进的煤矿安全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在潜移默化中灌输煤矿安全知识,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氛围。
三、责任落实到位
煤矿企业要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就要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自上而下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层层传递安全压力。矿长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分管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各专业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事故隐患的治理;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负责;安监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查。建立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和隐患治理督查反馈制度,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制度执行到位
事故隐患排查实行“三级”排查制度,即每月(每季)两次的矿级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的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排查;每班一次的班组排查。矿级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下月(下季度)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分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室主管工程师、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技术主管参加;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重点排查当月及下月存在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出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后在矿级隐患排查会上进行汇报;班组主要排查当班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当班或在一天内解决。坚持每周安全办公会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做到时刻都有领导干部在井下现场督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基层区队干部24小时井下带班,保证现场动态安全监查到位。经常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谁带队、谁签字、谁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落实整改。
五、隐患治理到位
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停产进行治理;发现一般隐患和特殊生产工艺能现场解决的现场治理,当班解决,对于一些治理时间长、治理难度大的隐患,要按照“六落实”的原则限期治理。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是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而安全隐患的治理过程也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过程。为了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治理都要做到“六落实”,并且在治理过程要由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从而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过程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过程。为了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还应该建立多级责任追究体系,引入“前追后纠”体制。“前追”是如果上一级管理人员在某地区发现了某一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地区、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对其追究责任。“后纠”是某作业地区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对于事故前两天到过该地区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这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追究一级,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了层层传递。
六、现场监察到位
强化对生产现场的日常监察和动态监察,做到井下监察“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立足于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管理方法、探索安全管理新机制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发挥安全监察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提升、推动作用。安监人员在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察时要做到:第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毫不懈怠地搞好经常性的监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出警示,限期改正。在实施处罚时,要区分不同情况,不要一罚了之。对限期不改、屡教不改的要从严惩处。第二,将煤矿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监察内容。第三,要将煤矿对瓦斯、煤尘、顶板、火、水等主要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应急计划、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等作为监察重点。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同大自然作斗争,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作风,有赖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密措施和到位执行。我们始终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和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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