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新兴煤矿瓦斯爆炸引发五大问题:
一是经济渎职问题。
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又是我国主要发电能源之一,2004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一直上涨。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介入事故调查,重点围绕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展开调查。
二是透支性开采问题。
中国以燃煤为主的发电结构在未来长时间内不会改变,高度依赖燃煤的发电模式仍将持续。预计到2020年,煤电仍将占中国发电结构的60%左右,国内煤炭消费需求总量将超过25亿吨。因此为了使煤电得到可持续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煤源。
鹤岗矿区已有84年开采历史,现在的年产量等于解放前28年产量的总和。开采已经接近最大的饱和。在中国,尽管很多地区煤资源已经消耗殆尽,整体上煤资源在大幅度减少,但煤炭产量在逐年上升。全国约有400多座矿山已经或将要闭坑,但受到当地政府的影响,再加上贿赂等腐败因素的引力,国有矿产资源被无计划开采。
三是能源可替代性问题。
虽然中国在很早的时间里面已经确定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但是能源产业的增长还未能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在一些能源专家看来,天然气之所以出现供应短缺,并不仅仅是价格问题。
不管最终采用哪种方案,必将推高气价使煤制天然气项目预期收益大大增加,国家再生能源开发未能弥补日益贫瘠的煤矿资源。
四是煤矿行业改革模式问题。
这次煤矿事故,粉碎了龙煤集团上市的机会。前段时间,煤炭业兼并重组的新闻,再次表现煤矿业改革的步履艰难。
目前国家的政策体系是大力支持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当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基本上都是“国”字号的国有企业。但事实证明,让国企在煤炭业中唱主角,并不一定会自动地减少矿难,更不一定会自动地改善工人的经济待遇。
五是煤矿工人职业安全问题。
又一次惨痛的事实说明,中国的煤矿工人安全事故是各行业中概率最高的。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煤矿工人合法权益:首先,让“社会主义”名副其实,建立和健全工会制度,代表工人对企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制衡;其次,立法规定煤矿安全工作标准,适时提高工人法定最低工资,以此减少矿难发生的概率,限制企业盘剥工人的空间;第三,对煤炭业这种容易获取暴利的资源行业征收相应的较高额税收,专税专用,用于加强监管和落实安全施工的种种规定;第四,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行为,尽力消除某些矿主通过权钱交易来取得竞争优势或垄断地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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