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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建设与安全健康工作

2004-09-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际安全社区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社区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有一个负责安全促进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2.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的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3.有针对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 以及提高脆弱群体的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4.有记录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5.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6.积极参与本地区及国际安全社区网络的活动。
  在总结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在上述六条标准的基础上,又对交通安全、体育运动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用水安全、儿童安全和学校安全等9个方面提出了各自7项具体指标。

  安全健康工作与安全社区建设相辅相成
     目前,安全健康工作已从传统的部门、行业、单个组织和个人预防发展到社区、城市、社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事故预防已从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预防扩大到家居安全、学校安全、运动休闲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和青少年安全、自杀和自残预防等方面的全过程之中。
  安全促进、安全社区建设等概念成为事故预防的理念,强调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可量化的安全目标,重视整合各方面、各部门的资源,通过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来构建全社会长期、持续的安全基础。国外实践证明,上述理念和具体实施的方法、措施是有效的。
  为推动我国安全社区建设,国家安监局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工作联系,结合国际安全社区6条标准和有关指标,制定符合中国社区特点的实施指南,先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试点,逐步推动全国的安全社区建设。
  针对我国安全健康工作实际,建议在加强对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研究的同时,加强对家居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儿童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安全等公共安全问题的研究,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基础,促进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开展安全社区与小康社会建设、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安全社区与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社区建设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按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标准要求,积极组织我国安全社区代表参加国际安全社区网络的各项活动,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安全健康和事故预防理论与方法,提高我国人民的安全健康水平,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作者单位:国家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