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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防护现状与建议

2004-12-22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摘  要】 本文围绕“安全使用合成玻璃纤维隔热棉(玻璃棉、岩棉和渣棉)实用规程”的要求开展了我国人造矿物棉的安全防护现状调查。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卫生防护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 矿物棉,安全防护,调查,建议
The Survey on Status quo of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In the Production and Use of Man-made Mineral Wools in China
Liu Gongzhi,Geng Feng, Wang Yinsheng, Den Yunfeng
(National Center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bstract:The study carried out a survey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afety and health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in the production and the use of the man-made mineral wools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 of the ILO Code of Practice, Safety In the Use of Synthetic Vitreous Fiber Insulation Wools(glass wool, rock wool, slag wool). Base on the analysis of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the study presents the key issues and relevant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safety in the use of man-made mineral wools in China, which lays a foundation for formulating the relevant code of practice in China and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ILO Code in China.
    Key Words: Mineral Wools,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Survey,Suggestion
    随着人造矿物棉的广泛应用,其对人体潜在的健康健康亦越来越受到国际上有关组织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会(IARC)曾评价过其致癌性,欧盟就其刺激性和致癌性进行过分类,独立专业组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曾就其致癌性进行过分类。基于国际上对人造矿物棉大量的毒理学研究,以及部分发达国家成功实施的有关人造矿物棉的安全作业规程,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00年1月在日内瓦召开了三方专家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安全使用合成玻璃纤维隔热棉(玻璃棉、岩棉和渣棉)实用规程”,并准备在世界范围内采用这一规程。
    我国人造矿物棉工业自80年起发展异常迅速,作为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在工业设备保温、建筑等领域使用非常广泛。为促进其安全使用,2001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北京举办了有关研讨会,来自政府、工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生产使用企业的参会代表就ILO实用规程在我国推行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ILO实用规程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建议在国内开展人造矿物棉生产与使用行业安全防护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以ILO实用规程为蓝本,制定出我国相应的实用规程并推广实施,以促我国人造矿物棉的安全使用。
    遵照此次研讨会的建议,为初步了解我国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现状,2001年8月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在通过广泛的行业资料调查的基础上,对人造矿物棉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了安全防护现状的抽样调查,生产企业分别选择了2家玻璃棉、2家岩矿棉和1家耐火纤维生产企业;这 5家生产企业皆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典型企业,有集团化的股份上市公司、合资企业、国菅老企业及上规模的乡镇企业,其生产规模在6千吨至1万6千吨。人造矿物棉使用企业的现场调查集中在3家电力建设公司中进行。电站建设中的火力发电站的炉墙、汽轮机本体、附属设备、管道、电除尘器、燃油系统等都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保温,使用的保温棉种类多、数量大。调查内容主要围绕ILO实用规程的要求开展。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卫生防护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为制定我国相应的实用规程、促进ILO实用规程在我国的应用打下基础。
    2 我国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现状
    2.1 企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现状
    所调查的生产企业大多建于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通过技术改造、新增生产线或与外商合资,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在行业中皆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而所调查的人造矿物棉使用企业——电力建设公司,都是原国营企业改制而来。所有这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备了比较完整的安全卫生作业管理制度和规定,基本涵盖了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的各项要求。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作业场所防尘规定、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个体防护规定及作业(车间)现场清理规定等。有的企业已建立了质量和环境等现代管理体系,并正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
    2.2 劳动保护设施及个体防护
    生产企业在建厂时均配备了相应的通风除尘系统,多为固定式局部通风除尘,集中在集棉室、固化室、和切割头等处,除尘设备多采用具有高过滤效率的布袋除尘器、板框式过滤器等。但其运行及完好状况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存在直接的关系,尤其是在经济效益不佳的国营老企业,除出于工艺要求的需要,如集棉室、固化室等处的通风系统运转状态良好,其他的除尘系统在则没有得到良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现场可以发现布满了纤维尘的切割头吸尘罩、未封闭的除尘器灰斗以及敞口的风管。有的企业由于产品改型,在改建的加工线及包装车间,亦未按到国家“三同时”的要求安装相应的通风除尘系统,车间空气中的粉尘在阳光的照射下缤纷可见,粉尘污染较为严重,工人的抱怨较为强烈。
    在电站建设现场保温作业中,矿物棉粉尘的产生主要来自矿物棉的切割(通常是手工切割,对岩棉使用的是锯状刀具,玻璃棉使用平刃刀具)及矿物棉的安装过程中。由现场条件所限,基本上都是高空作业,无论是固定式还移动式通风除尘系统,施工企业都没有提供,大多依靠自然通风。个体防护成为这些施工企业进行矿物棉粉尘防护的唯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