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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违章指挥及其对策

2005-09-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生产是煤矿永恒的主题。许多血的事故告诉我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造成事故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而违章指挥在“三违”过程中则处于支配地位和起着决定性作用,是造成煤矿事故的重要因素。

    违章指挥因其形式的多样性、复杂性,行为的隐蔽性、欺骗性,及其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和对其他违章者的默许甚至示范作用而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 违章指挥分直接违章指挥和间接违章指挥,也可以说是明的违章指挥和暗的违章指挥。例如,井队跟班干部安排一名工人进入老空顶区回撤一棵支柱,班组长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放炮等,当属直接违章指挥。而不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不制订作业计划,安排工作量不依据定额和现场实际,造成工作量过大,职工按正规操作根本完不成,则属于间接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者居领导地位。违章指挥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没有一定的权力,违章指挥就无从谈起。所以违章指挥实质上是领导的违章指挥,领导的指挥再加上按领导的指挥办事往往有利可图,职工就自觉的服从,从而造成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还具有暗示、默许和示范作用。领导上次违章指挥干一项工作,下次工人就敢毫无顾忌地干另一项工作。人们多有从众心理,更何况领导在现场指挥,工人为什么不敢做!另外,有的领导在现场对工人违章作业视而不见,或有意避开,这其实是对违章作业现象的一种默许。

    那么,如何有效地遏制违章指挥,减少事故的发生呢?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既然违章指挥是领导的违章指挥,根源在上不在下,那么就要在领导者思想上实实在在地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人员、材料、设备的安排与使用上,应首先考虑安全。在安排生产计划和各项任务时,要依据定额和现场实际,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真正做到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

    其次,要提高生产管理干部的技术业务素质,加强安全技术业务学习,提高他们按章指挥的能力。采取脱产培训辅导,经常组织井队管理干部进行安全考评等办法,来提高广大管理干部的安全意识和抓安全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综合分析能力,使他们管什么、懂什么、精通什么,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对于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现象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予以惩处。对因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坚决防止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尤其要克服那种出现事故自下而上分析原因,然后自下而上逐级递减处分的做法。对干部处理宽,对工人处理严,使工人和干部之间产生心理隔阂,给某些干部造成“受保护”的特权心理,自觉不自觉地助长违章指挥之风,从而带来事故隐患。综上所述,通过对各级管理干部违章指挥的各种现象的浅析,充分说明了有些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安全工作态度不端正,各项制度落不到实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没有起到警钟常鸣的作用。安全管理松懈,习惯性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安全问题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事关职工的身家性命,事关矿区的发展稳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和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天字号”工程 ,这不仅是由于煤矿的特殊所决定的,更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必须的。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要发展,要实现脱贫解困,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局面。没有安全稳定,不仅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反而会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影响经济效益和企业改革各项工作的进展。如果事故屡屡发生,职工没有安全感,就会挫伤积极性,出现为难情绪,甚至酿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安定团结的局面。要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处理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同经济效益、矿区稳定的关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工作要负起全面责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要制定好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我们要深刻吸取“三违”给企业、给职工带来的惨痛教训,各级管理人员切不可违章指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我们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