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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对安全生产具有促进作用

2006-02-16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行业协会在我国属于经济类非营利组织,至2001年底,中国已有各类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近15万家,其中工商行业占75%,农业行业占20%,其余各种服务业约占5%。随着行业协会的快速发展,在业界内的地位逐渐提高,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激活行业协会在安全方面的潜能,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行业协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协助政府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业协会处于企业和政府之间,直接面向具体的企业,应及时传送政府安全监督的最新信息,通过服务和督促,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促进企业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要求以《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底线,以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为起点,这就需要行业协会的参与。一方面,行业协会在制定和修订行业安全标准规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能对国家法律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对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作切合实际的执行说明,有利于企业遵规守法。例如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5年在国家安监部门有关煤矿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审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执行说明条款,进一步指导新标准的实施;研究制定煤炭工业作业规程编制规范,使作业规程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这些工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非常有利。

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安全素质  行业协会通过开展协会内企业安全培训,组织协会内企业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帮助企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新时期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  行业协会具备建设专业化队伍的能力,通过建设自己的专业化安全咨询队伍,对于企业减少安全咨询成本,提出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安全对策,持续不断地推动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加速推动行业安全技术进步  一定规模的行业协会能开展解决行业性重点安全技术问题的新技术攻关及推广,能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全行业的安全技术水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过全面开展矿井瓦斯、水灾、火灾以及运输为重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了整体技术水平。

促成企业建立补充工伤保险  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由企业缴纳全部工伤保险费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于保障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适当补偿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种低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的工伤保障需求。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的集合,具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互助工伤保险的客观条件,同时协会如果能积极利用部分互助保险资金,开展一定程度的工伤预防工作,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需进一步提高

过去,企业习惯上将行业协会称为“二政府”,行业协会兼职现象严重,机构机制不合理,往往是收会员费积极,服务上,跟不上或不作为。目前的政社分开改革的重点是改行业协会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行业协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改革后的行业协会履行部分政府职责,负责代管行业的作用,政府则通过加强行业协会监管来保证政府职能的实现。明确新时期,行业协会、政府、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地位和职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协会是经济性的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协会宗旨为核心,其经营所得也是为实现其协会宗旨而服务的,若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可以降低企业安全投入,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向良性轨道。

笔者建议政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赋予行业协会一定的政府监管职能,行业协会协助政府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但行业协会不以严厉的处罚为主,以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反之,政府以严厉的处罚来约束企业安全行为,通过行业协会积极的配合,既减轻了政府的安全监管负担,也降低了企业逃避监管的可能。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白福利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