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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2006-03-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一、 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重大工业事故不断发生,给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威胁和伤害。如1976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造成30人死亡,22万人紧急疏散;1984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650人死亡、数千人受伤;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一农药厂发生的甲基异氰酸酯泄漏恶性中毒事故,造成2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中毒受伤,其中大多数人双目失明致残,67万人受到残留毒气的影响;1986年4月26日,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31人死亡,13.5万人紧急疏散,累计受害人员达900万人。

  近些年来,在我国也发生了一些类似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死亡15人,伤1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4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2004年4月15日,重庆市天原化工厂发生氯气罐爆炸泄漏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人被紧急疏散;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6万多急疏散。

  上述重大事故尽管发生的概率非常低,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就是这种“小概率”事故却都有着共同的特征:都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但却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亡,财产的巨大损失和环境的严重损害,而且发生事故的根源都是起因于设备、设施、场所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也可以说是由于重大危险源失管失控所致。

  事实表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危险物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备、设施或场所中实际存在的危险物品的数量有关。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的发生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重大危险源系统控制论应运而生,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印度、泰国等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法规和标准,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重大危害设施)辨识、评价和控制的国家政策,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发生。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核心要求是辨识、评价和控制重大危险源或称重大危害设施。本文简要论述根据中国重大危险源现有的研究结果,控制技术应用现状,及现有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要求,提出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控制对策。

  二、 相关术语及概念

  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违背人们意愿的意外事件。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能量和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

  重大事故是在一项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潜在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和能量,且危险物质和能量和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隐患是控制危险源的安全措施的失效或缺失。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触发事故应由3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的大小。

  实际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在实际中有时经常混淆这两个概念。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的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


图1 安全、危险源、隐患、事故

  图1表示了安全、危险源、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对具有危险、危害的危险源采取可控的措施,危险源就是安全的;而控制危险源安全措施的失效或缺失就是存在着隐患;隐患在一定因素的触发下,危险源就会造成事故。

图2 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的关系

  由图2中可以看出重大事故隐患是包含在重大危险源内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 重大危险源辨识

  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和确认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有效控制,首先就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正确辨识。企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认真而系统地在内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确认,可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该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等4类、142种物质及其临界量,为辨识重大危险源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方法。同时,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将重大危险源按照不同类型进行确认。9种类型包括:(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辨识重大危险源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方法。

  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对策

  要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必须从防止隐患条件和激发条件产生入手,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控,严密监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以及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这样目的需要采取:

  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2、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3、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应充分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4、根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及毒害部位、场所,设置必要的可燃气体、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

  五、 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

  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任务是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登记,进行检测评估,实施监控防范,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做好几下9项工作:

  1、 普查辨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

  2、 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3、 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 对重大危险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差单位和人员。

  7、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 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9、 贯彻执行国家、地区、行业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

  六、 结束语

  搞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要立足于从超前防范、源头控制、主动预防入手,抓重点、抓基础、抓工作到位、抓制度落实、抓防控到岗。要有效控制事故,要从防止隐患条件和激发条件产生入手,强化监控和控制的管理,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