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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少华: 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的可操作性问题

2006-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4月19日 上午10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安全生产法》主要起草人石少华先生做客安全文化网嘉宾聊天室,就安全生产的立法与执法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针对网友就《安全生产法》立法3年多来,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暴露出不完善的地方的问题上,石司长从《安全生产法》的现状和前景出发谈到,从立法本身而言,它是从我国当前安全生产的现状、现行的安全监管体制和实际情况出发的。任何一部法律它都受它当时出台的一些背景条件的制约,《安全生产法》也不例外。从总体上说,《安全生产法》是这几年来我们国家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它主要从制度上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行为进行规范。但是这个法的适用范围很广,比如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这是一个空间的适用范围,这个领域“陆、海、空”都有,只要在这些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适用这个法律。《安全生产法》涉及到各行各业,它适用的领域、主体和行为都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中最宽泛的。因此,它还不能涵盖到各个企业或者各个行业中的一些具体的、特殊的法律问题。从总体上说,它相对还是比较原则的,它确定了一些基本制度和一些基本规范,下一步还是要通过它的配套立法增强其可操作性。比如制定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来把它具体化。如果说,《安全生产法》还有什么需要完善的话,石司长认为主要是对它的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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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少华,1968年参加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起草人,石少华先后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并发表了有关法律著作、文章数百万字。石少华还主持了能源法律体系框架的课题研究,参与了《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