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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现状和发展对策

2006-08-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在我国,由于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人数巨大,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消费市场十分可观。为保护人身健康,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使用受到国家的监督。对使用最普遍的防尘口罩和防毒面具类产品,国家有强制监督检验的规定,以确保产品在使用中能向职工提供保护。2000年3月,国家经贸委制订并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明令禁止纱布口罩作为防尘口罩使用,纱布口罩这一市场占有率第一、使用时间最长的个体防护用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是我国防尘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在2001年内有望加入WTO,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企业经营的不断改善,以及政府执法力度的加强,国内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消费需求正面临大幅增长的势头。
    卫生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有1.4亿,其中半数人员接触粉尘危害。我国尘肺累计病例达558608例,其中133058人已经死亡。去年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应体检工人接受了体检,实际尘肺病新病例估计应在2万人以上。尘肺病占职业病发病的78%,具有突出的危害性。其它危害,如急性中毒以苯、硫化氢和一氧化碳最为突出;慢性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系物、锰及其化合物为首要危害。导致职业病的原因集中在呼吸危害方面。种种迹象表明,作为保护职工呼吸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个体呼吸防护用品在应用中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国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基本形成规模,产品种类比较齐全,国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产品技术标准,规范产品性能和评价方法。经过长期实践,这些标准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以防尘口罩的生产和使用最为突出,主要是存在三个未知:现场使用实际过滤效率未知,佩带是否密合未知,现场是否使用未知。前两个未知是现行技术标准有缺陷造成的,而后一个与企业内部管理有关。
    我国对呼吸防护用品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和国外类似的,世界各国普遍都对在市场上销售的呼吸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性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取得认证证书后方可销售和使用。但在产品质量,即防护效果方面,以及产品的使用管理方面,和国外许多国家相比,我们存在着差距较大,需要做的工作还有许多。
    首先,从产品的防护性能角度看,长期以来,在许多发达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在粉尘过滤技术和检测技术方面非常注重基础研究,研究成果体现在,一方面不断有防护性能更好、佩带更舒适的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另一方面政府对产品性能的评价更客观、更严格,两方面的发展使呼吸防护用品对工人的保护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来,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纷纷修订了他们的过滤式防尘口罩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几乎都趋向统一的模式:将防尘滤料分为适合油性颗粒物的和非油性颗粒物的,用氯化钠颗粒检测非油性颗粒物滤料,用DOP(一种油性液体物质)或香蕉油检测油性颗粒物滤料;模拟最坏的情况,用 85~95l/min的大流量,用O.3um单一粒径的颗粒物检测过滤效率;在实验室或在现场,用真人检测各种口罩对不同脸型的适合性,检测存在泄漏量。实践证明,这样的评价方法能够确保产品在实际使用时达到确定的防护水平,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产品对人佩带的适合性。产品对过滤效率的保障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因为研究表明,只有0.3um单一粒径的颗粒物对各种滤料是最容易穿透的,如果对该粒径颗粒物的过滤效率能控制在某个水平,例如95%,那么在现场遇到的任何粒径的粉尘,其实际过滤效率就可以保证至少高于95%。
    我国现行防尘口罩标准对过滤效率的检测采用混合性医用粉尘,颗粒大,且粒径分布广,即小于5um的占90%,小一上2um的占70%,检测流量也较低,为30l/min,在这个条件下,检测合格的产品过滤效率虽然可以达到95%、99%甚至99.9%,但却无法预测现场使用时的实际过滤效果,所以实际的过滤效率是未知的。另外,无论在生产厂、在国家的检测机构,还是在使用现场,都没有检验过(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真人佩带口罩存在的泄漏量,所以,佩带的适合性也是未知的。
    从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角度看,国外许多国家在监察方面做得比较好,立法和监察体系都比较完善:既有对企业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指导,也有监督检查,更有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对于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一些国家制订强制性标准,它不仅是科学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呼吸防护用品的指南,也可以对企业内部建立呼吸保护计划,正确使用和维护呼吸防护用品起到规范作用,更是政府进行监察的有力依据。在企业管理方面,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都已经普遍应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及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或类似的管理体系,呼吸保护计划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我国目前颁布的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都是根据作业性质,规定必须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的种类,但如何根据有害物浓度高低。作业和使用人员特点,选择不同种类和防护水平的呼吸防护用品仍没有具体规定,使企业在执行中遇到困难,也难于评价措施的有效性。鉴于这类产品在选用中存在较高的技术性,我国现正在起草《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国家标准,它将填补我国在呼吸防护用品的管理和职业病控制措施方面的一个空白,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近年国家经贸委引进 ISO18000经验,建立了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试行)》,建立认证制度,积极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些都是加强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有利措施。
    但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可能在较短时间生效,但作为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呼吸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的提高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我国在这类产品基础研究开发及产品检验技术的研究力量一直都很薄弱,要想改变局面,必须现在就着手准备。
    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产品标准的升级换代是首要的。产品标准的提高,对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标准的目的就是提高呼吸防护的水平,同时也是为和国际接轨。呼吸防护用品和其它产品一样,也是商品,它作为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需要量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增加,市场潜力非常巨大。我国希望尽早加入WTO,目的就是为消除许多贸易上的壁垒,不仅方便国外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更为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敞开大门。但商品流通还存在另一种壁垒--技术壁垒。如果国内产品的标准和检测方法与国外通行做法相饽,就会使国内产品无法走出国门。广东省有一家生产防尘口罩的企业,产品通过国内认证,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但他们并不满足,由于产品在价格上比进口产品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把眼光转向了国际市场,将产品送到欧共体检验,希望得到认证后打入欧洲市场。但检测结果表明,他们的产品不合格。今年年初,广式酱油遭遇欧盟高门槛,检查出氯丙醇超标的事件,就暴露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给国内产品出口带来的严重问题,不仅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我们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形成,任何国家对任何商品的定位都不应只顾及内部市场,更要着眼国际市场,不仅为出口,更为保护国内市场。如果国内标准不提高,口外高质量产品的大量涌入,与国内产品的竞争将不可避免。市场法则将证明,只有高性能的产品才能赢得市场,才能有生命力,如果国内企业不设法应对,打击将是致命的。然而,产品的升级需要投入,不仅是资金和技术的投入,也是时间的投入。国门就要打开,国外的企业虎视眈眈,我们应该立即行动做好应战准备。
    目前.我们与国外标准虽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国内产品已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部分已具有相当水平,有很大发展潜力国内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对产品性能评价具有较丰富经验和较高水平,有进一步提高的潜力。此类产品从技术上在国外发展已经日趋成熟,模式日趋统一,方法比较现成,国内现有企业有能力在较短时间内追赶上国际水准。
    个体呼吸防护用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只要看一看美欧等发达国家的现状就可以想象。这些国家市场上的呼吸防护用品技术含量高,防护性能好,佩带舒适性强,应用面广泛,不仅在工矿企业,在医院、在家庭,在各种存在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地方,都得到了应用。欧洲70%的呼吸防护用品应用在有害物并不超标的环境。相信,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国家对劳动者保护力度的加大,和产品质量性能的改善,呼吸防护用品不仅会在控制职业危害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我国的产品也会出口海外,逐步成为一种日用品.得到广泛的应用,为保护人们的健康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