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
2007-01-04
来源: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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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多数又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大都是管理的原因。大多数都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怎么样才能推进到位?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但并不是撒手不管,政府要履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要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不是管死企业,也不是对企业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等出了事故再追究,后悔晚矣。而目前企业的现状是,许多优秀的、称职的企业家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了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重视职工的生命健康,创造了优良的业绩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但也有为数不少不称职的管理者不知道、不懂得安全基础管理,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经验,少数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忽视安全,不要安全,甚至不负责任,管理滑坡或管理混乱;更有少数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健康,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
实现企业责任主体到位,要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身的努力;要靠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和行业有效的指导帮助,从外部给企业压力和强劲推动力;要靠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第一,政府要实行严格的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还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都要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履行日常和定期重点的、专项的监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考核,安全生产应作为总体指标。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必须持证上岗,督促他们亲自带班。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重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职业经理人要依法吊销他们的资质。
第二,行业要实施有效的指导。通过调查研究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规定。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活动,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等现代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不同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三,社会要有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企业和企业家最爱护自己的商誉。企业一旦因非法违法造成重特大事故,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和社会的议论,信誉受损,市值下跌。要充分利用市场、舆论、社会的评价,实施对企业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企业和经营者重视安全,对可信可学的经验要宣传、表扬,先进典型和经验是真实的、可信的,不是拔高杜撰的,是普遍可学的,不是靠特殊政策扶持的。对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使他们脸上无光,心中自责,知耻而进。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