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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应加强安全教育的浅谈

2007-01-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力密集、劳动强度高、露天作业多、危险性大,成为当前全社会的一种危险的行业,群死群伤的事故类见不鲜。工地大部份都是劳动纪律松驰,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所造成伤残事故发生。当前全建筑行业从事建筑的工人大部份都是农民工,对于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操作规程的知识知之微,对于安全思想认识谈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旦出了安全事故还不知道是怎么样发生的。施工项目部应当重视安全生产教育,控制事故的发生。事故一旦发生,

  不仅对施工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而且对国家、对企业、对个人的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和家庭永运的伤痛。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小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繁荣。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安全生法制的建设。如《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部颁布实施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条例。国家每一部法律的出台,反映了我国的现代化的生产力发展和先进文化的进步。从一个权制的社会逐步地过渡到法制社会方向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与世贸组织全面接轨的重要内容,是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国策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埸求生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近四年来,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依然严重,有章不依、违章指挥、盲目地追赶利润目标计划,导致高空坠落人员伤亡,频频发生.如2006年10月31日下午6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体育馆工地发生一起重大三级死亡事故,四人从30米的高空坠落当埸死亡.据南方都市报原文<现场的工人说,吊篮是“老板设计的”,四个角分别用一根缆绳拦住,空中装好滚轴,地下设四台小型吊机(卷扬机)拉缆绳,升空时四台吊机同时启动,而且必须同步.约在3天前开始便用,目的是方便在馆内送人和材料上屋顶,并当成作业平台使用.昨天是第一载人作业.----------,两根缆绳断裂,吊篮只剩一边掛在空中,篮中四人坠下吊篮,安全带也全部断裂,没能挽救四人的性命.-------身上安全带全部被扯断>
  原因分折
  1、事故发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
  1);物体不安全状态因素
  2)人为操作不安全因素
  首先我们来分折物体不安全状态,根椐,龙门架及钢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的规范规定第1.0.3条;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2条规定;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第2。0。5条规定;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空作业人员的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第1.0.3,2.0.1,2.0.2,2.0.4,2.0.5条的规定要求。该吊篮是“老板设计的”目的是方便在馆内送人和材料上屋顶,并当作成作业平台台使用。自安全生产法实施四年以来。这位老板从来没有学习过安全法和建设部的有关条例的安全知识,此工地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性,物体隐藏不安全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无吊篮设计权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设计连吊蓝自重,吊蓝拉缆绳承载拉力是多少?4台卷扬机的转速是多少、马达负荷是多少等等?均无可行性报告与方案就进行设计制造。
  2、在无任何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情况将非法产品投入到工地使用。
  3、4名施工人员均是高空作业者,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4、安全带:报道说:((……蓝敏4人开始系好安全带准备干活,他和另外一个工友也顺着钢梁准备从屋顶下吊蓝。突然“砰”的一声响,吊蓝缆绳断了,蓝敏等人突然失重,安全带随即断裂,身上安全带全部被扯断,安全带从背后部位断开,身上的安全带都还没取下来)),共5处报道安全带断裂。凡是做过高空作业的工人都知道安全带是保命带,安全带为什么断裂,造成此事故的发生,安全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证明书、质量说明书,应值得深思。
  5、近年来,外墙装饰装修,吊蓝使用平常,吊蓝的设计、使用、安装应有资质的单位或经过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禁止使用私自设计的非法产品用于建筑工地,吊蓝的产品检测应归口管理,产品应由机械主管部门认定等有效的措施。
  2、人为的不安全因素:
  人既是管理对象、又是管理的动力,在具体实际操作中人的因素占主要地位,安全思想认识意念较强的操作者就能够驾驱安全关;在同一个环境、
  同一个相同或相近视的岗位上,那些安全思想意念较差的,往往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物的安全状态下,还隐藏着人为操作不安全因素。例如:广东外贸大学工地吊蓝断索事故中有一部分是人为操作因素,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A、蓝敏4人开始系好安全带准备干活,他和另外一个工友也顺着钢梁准备从屋顶下吊蓝。突然“砰”的一声响,吊蓝缆绳断了……。你看他们已经系好安全带准备干活,有2位工人在爬上钢梁准备下吊蓝,结果准备干活绳索断了,断送了4个人的生命。
  B、4人准备干活,这个准备工作的程度是否到位:
  B-1)、吊蓝钢绳是否有人检查过;
  B-2)、开吊蓝司机是否有上岗证;
  B-3)、吊蓝是否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B-4)、安全带使用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悬掛;
  B-5)、准备从屋顶下吊蓝,屋顶离吊蓝的高度只有1米多高,安全带掛在什么位置,从屋顶下吊篮时操作人员是否用梯子下去的
  B-6)、屋顶架梁下面是否悬挂安全网;
  等等,均是人为操作不当,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吊蓝是一种垂直运输工具,是一种静态物体,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使用机具与工具才能进行生产,分析事故原因我们就可以知道,单纯的物体是不会发生安全事故的。上述事故的发生,物体隐含着不安全因素,加之操作不当,两种因素合成交汇而形成的。
  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生产法规和地方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整个施工现场有相当数量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规范规程条例不过是写在标书上或贴在墙上的纸,仅仅是挂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施工班组,加上施工班组人员对操作规范规程学习少,盲目地追赶一日工资目标为目标,从而没有顾及到自身安全。
  1、项目部应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及法规教育:
  项目部经理是建筑企业设置的岗位,项目经理在这个岗位上有效地执行本工程的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是指挥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领导者,项目部经理必须结合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进行对班组具体化、实际化、全面化、安全化、图示化的条文技术安全交底,要制订本工程最易发生的事故和不安全因素要有防范对策。制订本工程的劳动纪律制度,教育工人要正确地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以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对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当前施工企业对新工人三级教育都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三级教育的效果,项目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将表格打印出来找来工班头或本人签个名就大功告成,对于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条文在工人头脑中还是一片空白,没有起到教育促进作用。
  为了保证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有良好效果,首先是看项目经理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教育是贯穿整个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验收后,本工程安全教育即将消失。有些施工现场项目部招收新工人,一不经过培训,就上岗,一上岗操作就将电动机烧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项目部要对本工程的各个工种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讲座,使不同的对象、不同工种的特点进行教育,同时要经常化、具体化,要抓紧、抓落实、抓行动,不能走过场,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