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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

2007-08-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自18世纪,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大机器生产时代的到来,伤亡事故接连发生,重大事故也相继发生,令人类的心灵震撼。在科技进步,飞速发展的今天,工业安全科学的理论体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从90年代以来,现代的安全科学原理初见端倪,目前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经过实践的论证,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不尊重科学的管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是会造成管理水平低下,缺失管理能力;事故频发,不能有效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形成口头形式,无效果;组织没有战斗力,思想不能统一,矛盾愈演愈烈;事故责任人推卸责任等等无力控制的局面。如何能行之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可以肯定,现代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开展的。

  大家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针。要科学的进行安全管理,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管理人员理解方针的深刻涵义。“安全环保是我们公司发展的基石”,这是刊登在公司五月份《东阳光》报上,张红伟总经理说的一句话。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预防为主就是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与生产不是矛盾体,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广东省的煤矿行业,在2005年兴宁矿难之后,国家禁止广东省地域内进行煤矿开采业,这正是行业不能安全进行生产的结果。安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安全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效果。在磁性厂,一线员工人数超过1300多人,冲压设备130多台,单轨式电动葫芦起重机17台。在过去的03年、04年,全年事故不断,发生事故十余起,经过有效的安全管理,从过去的频发事故到去年全年仅发生一起千元以上事故,在厂长周晓军的正确领导下,切合实际的摆正了安全的位置,他在每次的生产会议上常常强调:安全和环保永远摆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引起管理人员的重视。他非常重视和支持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形成安全员参加每周生产例会、成本分析会和年度管理工作总结会的惯例,对每个人员的发言顺序做出规定,而且形成了一种习惯。明确指出安全员提出的问题不是建议,而是规定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必须认真听取安全员的意见,按规定和要求去执行,强调加大处罚力度,做到事前预防,每次组织部门责任人的安全培训,作为厂长总是到场,并对迟到、不到的人员作出处罚,真正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策略,保证了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完成。(剖析: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此中含义,就有一种形式化的动作,比如说,有安全一职,但职责不明确,应赋予什么权责,让安全员参与会议,却不让安全员进行工作布置,让安全员检查、报告,却不支持,不作出决策,导致安全是空话,是形式,这都是一些企业容易忽略安全重要性的通病,值得管理人员深思。)

  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体现的是“安全=责任” 。有很多人对“责任”二字颇难理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 、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 ,这都是落实安全工作人人负责的体现。作为一个生产制造型企业,生产和安全的责任是密不可分的。任何一个厂长、车间主任,或者说一个基层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工作的同时,就必须同时主动(自动自发)管理安全工作,并且是以安全为前提去布置、考虑生产。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员的事,有事就是安全员的责任,这种观点是一个误区。可以这样说,这一类人就是只顾生产,管产值,管利润,就是不管安全的人。这类人担任管理职务,就会产生追究责任时就推卸责任,面对检查时就会敷衍了事,发生事故时,不会后悔,只会抱怨推卸,只会喊喊口号的现象,这种现象是可怕的,有这类人的存在,安全工作就会产生扯皮,就会产生矛盾,最终多发事故,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事故,他们是刽子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大家要清楚知道,“责任”是与“工作”俱来的,发生安全事故,法律追究责任是一个也别想逃,一旦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往往很多企业总爱将安全员看成“保护神”,认为只要是与安全有相关的事就交由安全员负责,比如说某机器部件坏了,影响到安全了,也让安全员去采购,新装设备需要安装安全标志牌了,让安全员去采购,设备没有正常维护,有安全隐患,也让安全员去维护,某车间或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可是就死脑筋认为这是安全员的事,说安全员不组织培训,这样工作的“神”是不可能把安全管好的。要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各级管理人员就应不断提高自身能力,自觉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督促检查、改正,才能真正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员只是一个人,一个常人,不是一个“神” 。安全员应该是监督好这些车间部门负起其自己的安全“责任” ,指导他如何运作,应该怎样做,督促监督他做,而不是帮他做。这在磁性厂,各级管理人员已清楚知道,安全管理的观念更新是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思想,在安全主任的监督指导下,各车间如期有效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班组的日常检查工作,安全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考试活动,主动地要安全,拒绝违章,对待安全检查,有奖有罚,营造了一个安全生产的氛围。因此,发展安全科学理论,通过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重在预防才具有现实意义。在磁性厂,只要发现安全隐患(不论是谁发现),问题点归属范围的部门责任人会立刻担当整改的责任,并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如设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解决、预防,敢于担责就是一种实干精神。其实,这不管是否安全工作,这都应该是最基本的“负责”行为。(剖析:有的单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一部分管理人员不是立即承担起责任立即进行整改,而是抱怨检查人员为什么要检查出来,也有的管理人员推卸责任说已向XX单位报告待整改,而一查询XX单位,该单位却反映毫不知情,更有甚至将出现问题的责任全推卸给安全管理人员,抱怨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在此之前将问题检查出来改正,还有更奇怪的是抱怨安全员没有把问题改善好而被检查出来。莫明奇妙,乍就不从源头抓起,问问该负责部门应负的责任呢?管理工作中对待隐患是否应该这样处理呢?笔者认为,应该是立即将检查出来的问题点反馈给该地点所属部门责任人,确定并进行整改,如果该问题点是“三违”行为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考核该部门(或逐级)责任人,以示公正。)

  安全管理人员的定位应专业化,应具有说服力。依照《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法律就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聘用要求、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作为厂级的安全员,肩负的责任重大,工作的内容是协助工厂(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直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才利于工作的开展,真正发挥监督、指导的作用。安全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工程,是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系统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专业化,是严肃的,不是安全员管理的,就不用安全员去负责。安全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质素,要能文能武,要掌握广泛扎实的安全知识,要精力饱满,要体力充沛,要思维敏捷,要有培训教育能力,要协调指挥,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判断力,这些能力是要充分发挥在对责任范围内安全状况的监督、指导、预防工作上,才是职责所在。有的单位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满不在乎,今天让安全员管理安全,明天让安全员管清洁工、管卫生间,后天让安全员协助这协助那,殊不知,这是违章指挥,这是令安全员玩忽职守。不让安全工作专业化,如何能做好安全工作?一旦安全出问题了,又找安全员的责任,这是一种什么管理?是根本不懂安全,是愚味,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的体现。所以,这样的单位,安全工作是确确实实做不好的。(剖析: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安全管理人员,不能从严管理,检查了,处理了,会有人和他过不去,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接踵而来,有说情的,有辱骂的,这都不要紧,更甚之是上级不支持,不鼓励,不追究该部门责任,反而为其喊冤,减免责任部门人员的处罚,这都是不利于安全工作的开展,也不可能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当然,这也需要作为安全管理的人员提高自身管理技能、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处理严格公正公平。)

  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利益最大化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要科学,是要理性的,是合理、高效性的,是人性的,是人们都可以接受的。建设良好的安全文化,发展安全管理科学,需要生产企业上下齐心,对安全工作的全力支持,全体人员理解融汇安全科学的理念,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这是与企业、单位领导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分不开的,功劳是每一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受益的自然是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