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说明

安全生产须狠纠违章

2008-07-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在施工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并不鲜见,其教训深刻惨痛,令人痛心和惋惜。笔者对此小做总结并加以分类,用以分析工程技术人员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事故发生;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和操作设备情况不甚了解,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导致误操作;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施工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在实际工作中,十次事故九次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因此人们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万一,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就以上种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笔者认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帮助他们分析“三违”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

  二是加强引导,把他们的求知欲、掌握新事物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其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授一些施工生产专业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是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和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通过对正确行为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员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五是掌握员工的心理状态,合理分配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坚决制止现场作业,同时做好他们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要通过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安全实践活动,探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努力营造“人人议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