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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黄河基层单位非法打击采淘铁砂船只采取措施及建议对策

2008-10-13   来源:兰考县黄河路北段兰考黄河河务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近期,黄河下游河道内未经许可擅自采淘铁砂活动迅速增多,许多未经质检、安检等部门审核检验的采淘铁砂船只和未经专门培训的驾驶人员在河情复杂的黄河河道内擅自作业,对黄河防洪及其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下面,笔者针对在黄河河道内非法采铁砂现状、目前采取措施以及建议对策简述如下:

  一、非法采铁砂现状

  黄河是我国的第二大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的约古宗列盆地,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9个省区,在山东垦利县注入渤海。黄河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9.5万平方公里,人口9781万,耕地1.79亿亩。由于今年国内铁砂石价格上涨较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大肆于6月初在黄河下游河道内开始出现未经许可擅自采淘铁砂活动,这些船只大部分是私自建造的“三无”船只,非法采铁砂人员在黄河内作业,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同时,对黄河河道冲淤、河势变化及防洪工程安全都产生较大影响,对黄河水质也将造成影响。

  二、目前采取的措施

  自黄河防总下达《关于全面禁止在河道内采淘铁砂的紧急通知》后,黄河基层单位非常重视,一方面召开河道采淘铁砂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派水政科人员对辖区黄河主河道内进行采淘铁砂的“黑船”数量、活动范围、活动规律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统计,对所辖河道作业船只进行逐一检查。还实行局领导责任段分工制,将所辖河道分段包干,局领导每天带领职工深入河段治理采铁砂船,采用陆地和水路相结合的方法,每天工作达12个小时以上;另一方面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河务、安监、交通、工商、公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黄河河道采淘铁砂作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与沿黄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黄河河道禁采铁砂责任书;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非法采淘铁砂较为严重的河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召开镇村干部会议,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采铁砂的危害性的认识;另外还切实加大打击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动,做到查事查人相结合,对所辖河道内采淘铁砂的“黑船”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所有采淘铁砂的“黑船”在限期内必须撤离黄河河道管护范围,并从源头抓起,对非法制造“黑采砂”船的窝点下发停产通知,对非法收购铁砂窝点依法取缔。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广泛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深化《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非法采铁砂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的宣传,同时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有奖举报等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采铁砂的行动中来;二是严格执法,建立打击非法采铁砂联动机制,由政府牵头,建设、工商、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参与,严厉打击非法采铁砂船只,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触犯刑法的依法由司法机关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切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黄河防洪工程安全和河道行洪畅通;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预防和制止采淘铁砂活动,必须从巡查、处罚等各个工作环节来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同时,并发动沿黄群众,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采铁砂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制止河道内非法采淘铁砂行为,维护和构建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还母亲河一个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