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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应解决的十大难题

2008-11-18   来源:山东兖矿集团兴隆庄矿宣传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高度问题。认识不到位是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根本原因。各级领导包括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首先把认识问题解决好,真正从思想上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二、相关方面的责任落实程度问题。现在,虽然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都已经明确,但在落实上还有很大差距。要通过强有力的举措,使各方面的责任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

  三、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问题。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目前,安全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要加大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和科技在内的安全建设投入力度,强基固本,提供保障。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广度问题。强有力的宣传是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的基础。安全生产在宣传上还存在着声势不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要切实扭转这种局面,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五、安全管理的培训深度问题。目前,各级安监部门的培训还仅限于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很好地开展,要树立“大宣教、大培训”观念,狠抓培训面的拓展,使更多的管理者和从业者受到教育,并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安全生产的检查细度问题。有的检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往往助长了被检查单位的自满情绪。因此,安全生产检查一定要在深入、细致上下功夫,“望、闻、问、切”,一丝不苟。

  七、安全隐患的整改速度问题。现在许多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麻木不仁,在整改上拖拖拉拉,磨磨蹭蹭,结果酿成了安全事故。我们必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即时整改,需要动“大手术”的,必须先停产、再整改,不过关,不复产。

  八、违法行为的处罚量度问题。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总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往往在自由裁量等方面不得不采取下限处罚的办法,结果被处罚单位感到“不痛不痒”,不利于违法行为的纠正。因此,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克服“心慈手软”的做法,加大处罚力度,从严掌握处罚量度,让被处罚单位有压力感。

  九、行政问责的追究严度问题。在行政问责上要不留情,不护短,不手软,凡是因为安全生产问题而被问责的官员,要一步到位,一锤定音,被降职的不得提拔,被“摘帽”的不再使用,以切实增强每个官员的安全责任感。

  十、安全法律的惩治重度问题。“法律不是花瓶”,不能形同虚设,要推行“重典治安”,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法律,在从严从快上下功夫,提高安全法律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