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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已经形成“事故瞒报机制”?

2008-12-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今年5月11日,辽宁东港市一艘无证渔船近海中沉没。次日新华社记者报道,来自东港市政府办的消息,19名船员全部获救。但来自民间的消息,该船当日载客40余人,11户找不到亲人的渔民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位在沉船当日举报“有人死亡”的渔民被隔离审查,拘留10天。(11月29日《今日早报》)

  事故瞒报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矿难瞒报、洪灾瞒报、禽流感瞒报、非典瞒报、毒奶粉瞒报等,瞒报的背后牵涉太多东西。这次瞒报事故绵延逾半年才被曝光,当地政府不仅连新华社记者也骗,还要打击举报者,可见其肆无忌惮。我们不禁要追问,到底是谁在操纵瞒报?他们为什么敢封锁信息?瞒报为何屡禁不绝?

  有媒体评论说,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事故瞒报机制”,然而在我看来,事故瞒报有一整套“程序”,但本身还谈不上“机制”,事故瞒报只是机制的产物;瞒报本身也不仅限于事故,“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一切欺骗和隐瞒上级政府的行为,其实都是瞒报。

  在古代,由于通讯手段不发达,信息传递速度缓慢,如果某地发生大灾,即便是地方官员不瞒报,朝廷往往也要好几个月后才知道。有一个著名的典故:某年大灾,老百姓没有粮食吃,饿殍遍野,官员报进宫来,晋惠帝大奇:事态如此严重,老百姓“何不食肉麋?”在这里,官员本身没有瞒报,但就晋惠帝的表现看,其对天下百姓生活的了解,近乎无知。问题就在这里,皇帝为什么对百姓的事如此不了解?这几可以看成更大的瞒报——一种体制性的隔膜。

  瞒报形成的直接成因是,“实报”的成本大于瞒报,瞒报的收益大于“实报”。据《华商报》报道,从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份,在两年多时间里,陕西省平利县交警大队共瞒报交通事故420多起,瞒报交通死亡人数52人,其结果是使该交警大队成了“先进”。对事故死亡人数,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指标管理,超过多少人,就要负不同的责任,而瞒报却不用付出更大的代价。在这种体制下,不瞒报简直就是不智。

  与瞒报相关的一个话题是,一些领导干部常常感叹“听不到真话”。前段时间,人民论坛杂志社组织了一次“党政干部如何能听到真话”问卷调查。对于“领导干部有时不能听到真话的主要原因”的不定项选择,77.4%的受调查者认为,“说真话很容易受到打击报复”;64.5%的受调查者认为是由于“有些领导干部不愿或不善听真话”;64.3%的受调查者选择“官场‘潜规则’,上行下效”,44.4%的受调查者认为原因在于“讲真话的成本大于收益”。

  不难看出,这个调查指出了问题的真正原因,也即权力本身。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听不到真话,而是只有“不受约束的权力”,才会陷入这种悖论:本来想听真话,耳边传来的却全是谎言。因为监督者永远是少数,并且高高在上,所以易于欺骗。

  瞒报的产生机制也是如此,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是向“上”报而不是向“下”报——正如政治学者刘军宁所言,要“公告”,不要“上报”。只有让权力的责任体系向“下”,凡事“下”报、“公”报,才有彻底消除瞒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