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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亟待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机制

2009-03-27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从美国9•11事件、印度洋海啸灾难到巴黎市郊的骚乱,从SARS病毒及禽流感肆虐、煤矿透水或瓦斯爆炸频发、松花江水受污染到四川大地震,表明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公共安全危机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应对社会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已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形成有效的政府制度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已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安全救援体系建设仍存在突出问题

  眼下,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指出,当前形势下,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国家安监总局还提出,要按照“大应急、大救援”的思路,提前谋划、编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拉动内需、新增部分项目建设,以及一些化工企业装置开停频繁的背景下,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将更加繁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只有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座谈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介绍,近几年我国应急救援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地方投入不足、技术装备不能满足救援工作需要等问题,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仍需努力。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有7起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救援不当或盲目施救而造成伤亡扩大,由最初涉险7人,最终导致29人死亡、14人受伤,教训极其深刻。例如,2008年1月9日,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铁氧体颗粒生产车间反应罐发生故障,1名工人前去检查故障时窒息晕倒,车间其他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5人死亡、13人受伤。

  近年来,我国57个国家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能够应对特别重大、复杂事故的区域救援能力。“十一五”期间,各省(区、市)规划建设省级矿山、危化骨干队伍185个,仅矿山、危化品企业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就超过30亿元,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比如,中石油近年来共投入8亿多元集中采购了510台消防车,中石化在川东北工区和西北工区投入2.52亿元资金建立了两个应急救援中心。从2007年1月到2008年上半年,全国危化品救援队伍参与各类事故救援7530起,抢救遇险人员4962人,疏散4.62万人。然而,目前安全救援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地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建设进展缓慢;一些高危行业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配备必备的救援器材;救援装备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存在同类装备的配件不能通用、救援装备与运输工具不匹配等问题,既造成浪费又严重影响救援效率;应对跨区域、重大、复杂事故的特殊装备严重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抓紧启动矿山、危化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决定依托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普光气田开发项目管理部开展井喷事故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依托中国石化齐鲁石油化工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和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和天津临港工业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机制

  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建立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需要从以下4方面开展工作:

  贵在科学预防,切忌仓促应对

  科学制定预防公共安全危机的战略、政策和规划,是政府首先要关注的根本问题。无论是我们在应付SARS事件的前期阶段所走过的弯路,还是印度洋海啸灾难因缺少危机预防机制所造成的重大损失,都说明了必须坚持贵在预防原则。要按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不同类型,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好危机发生的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阶段的科学的预防和应急预案,适当进行应急处理的预演,加强对官员和社会公民的应急教育。应该说,SARS事件以后,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规范、程序、体制和机制,但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和不足,如缺乏对应急管理的整体规划和资源全面整合;事前的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机制和早期预警不足;过分依靠职能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专业化水平不高;因演练培训不足和官员变换等原因预案不被人们熟悉;条块分割、部门分割、责任划分不清、管理分散等问题较为突出;缺乏综合性的、常设的、专司应急事务的协调指挥机构等。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重视,切忌危机发生后因准备不足仓促应对。

  实现快速反应,切忌拖拉敷衍

  公共安全危机一般具有突发性、政治性、复杂性、危害性与紧急性的特点。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和信息传播的网络化,使公共安全危机发生发展加快,扩散效应增强,影响十分广泛。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管理学家福斯特将快速反应作为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首要特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反应,反应时间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应急管理的成败。危机发生后,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忌拖拉敷衍;主要领导应亲临现场,安定民心,控制局面;要迅速开展紧急救援,实施控制隔离,紧急疏散居民,评估灾难程度,进行社会动员,向公众及时报告危机状况以及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安全保障等。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一是坚持宁快勿慢原则,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和同级机关报告,切忌因为事件对本部门或本地区不利就采取相应的隐瞒和遮掩措施;二是坚持社会动员,力戒全能政府思维和政府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处理公共安全危机中的作用;三是要依法进行紧急处置,避免滥用职权。

  强化信息公开,切忌封锁消息

  现代政府是公开透明的政府,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的责任。信息公开,特别是对那些涉及到公众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的公共安全危机信息,就更应该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公众。对公共安全危机信息的缓报、漏报和错报,影响作出科学、果断的决策,错失有效预防、预控、预报危机的有利时机;政府信息发布迟缓,出现“信息真空”,客观上形成了各种虚假信息及谣言四起,对保持民众情绪稳定和理解形成很大障碍。因此要完善危机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保障公众对政府应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公众对政府行为有一个合理预期,避免人为的混乱。

  重视专家力量,切忌越俎代庖

  重视依靠专家力量应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危机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成功经验。广东成功控制了SARS疫情,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靠科学技术和充分发挥以钟南山等为代表的医学专家的作用。由于现代社会空前复杂,现代政府管理日益复杂,任何人都无法掌握和处理如此众多的信息,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时要以科学的知识和专业技术为武器,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政府要多听取智囊团的意见,避免越俎代庖,以权压人,不懂装懂,否则不仅不利于化解危机,还必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有关专家建议,对重点矿山聚集区、危化品生产储存集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区,要制定专门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救援器材,并就近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对小型高危企业比较集中、没有专职救援队伍的区域,要采取股份制、合作制、会员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专职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