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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经营现状与对策的思考

2009-05-14   来源:四川省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阿坝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文就对我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阿坝州   烟花爆竹 现状 对策 思考

  一、经营和安全管理现状

  (一)经营基本情况

  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在我州经济发展中广泛存在,而且烟花爆竹是一种历史悠久、烘托吉祥喜庆气氛的娱乐性产品,中国人自古就有用燃放烟花爆竹来辞旧迎新、祈福求祥、欢度喜庆的习俗。但是,烟花爆竹同时又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它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如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土制火炮或不按安全燃放要求燃放等,往往会发生一些爆炸、火灾事故,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的快速发展,烟花爆竹需求大量增加,非法经营、无序经营的现象也明显增多。现就我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安全培训,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的行政许可工作,按照“统一规范、保障安全、合理部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目前我州有规划设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家。零售网点206家(其中:马尔康县5家,金川县10家、小金县35家、阿坝县1家、若尔盖县1家、红原县1家、壤塘县1家、汶川县44家、理县21家、茂县48家、松潘县21家、九寨沟县13家,黑水县5家)。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省安监局指导下,通过全州各安监部门与公安、质监、工商、供销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依法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立了较好的安全管理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我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安全管理现状

  在广大基层、乡、村烟花爆竹的经营领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把好准入关。结合实际,州、县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起了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2、严格审查。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和经营现场逐一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3、规范发证程序。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起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制度,规范许可工作行为,依法做好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效地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了防范事故的能力。

  6、持续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强化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7、各级安监部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了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货渠道不统一,个别零售网点存在销售非定点厂烟花爆竹的现象。

  (二)个别县供销社对烟花爆竹经营不作为,自愿放弃经营行为,不履行职责,导致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混乱。

  (三)有以开放办社挂名形式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权转让,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州政府规定的“归口”经营烟花爆竹的规定。

  (四)只重视批发经营,忽视网络零售网点管理或布点不合理,有的未开展专柜专销、未加贴或少贴封签、无烟花爆竹批发专营达标仓库。

  (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仍然较多,经营市场较乱。

  三、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一)走联合(集团)经营之路,整合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烟花爆竹既是节庆的特殊商品又是易燃易爆物品,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州地广人稀,经营战线长,经营量小但又必须确保供应。根据这一特殊地域和经营情况,为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和管理,使具备批发经营资质的县供销社或烟花爆竹公司尽快获得到批发权许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州大部分县供销社批发经营资质不达标,无达标仓库、无专人专车运输、不按规范要求购、销、调、存等问题,走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一条龙”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重新整合我州的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

  走股份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集团内相互不杀价,方便调剂余缺,便于市场监管,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第一,建立阿坝州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州供销社都江堰采购经营站为批发中心(该站是全州目前唯一具有批发经营权资质的企业),计划在茂县或汶川选址,投资200万元,筹建一个约1000—1500平方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承担起全州各县烟花爆竹流通的重任并起到“蓄水池”作用。形成采购站(批发中心)直接对各定点生产厂的货源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各县各自为阵、市场混乱、经营不作为、专人专车运输难和目前采购站被动管理的问题,真正起到“统领市场、确保供应、安全管理,连锁经营”的目的。第二,以经济、交通、地域为界,组建股份联合集团经营模式建立五大烟花爆竹批发中心。一是以汶川批发中心为依托,辐射理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二是以茂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黑水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三是以九寨沟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松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四是以马尔康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小金、金川、壤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五是以红原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阿坝、若尔盖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

  (二)创新体制,加快构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烟花爆竹的归口经营政策已被“许可经营”所替代,且已发展到逐步形成多家经营的竞争格局。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小而散”的传统经营模式,必须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步伐,走联合集团经营、连锁经营路子。将连锁经营这一现代营销理念引入到烟花爆竹流通领域,既有利于培育发展壮大烟花爆竹批发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增强批发企业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控制力,推进流通现代化,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实现烟花爆竹经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各批发公司(批发中心)对辖区内的直管连锁配送店均按照“八统一”标准来进行连锁配送,即“统一安全防火标准、统一安全警示用语、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店招标识、统一调剂余缺、统一中转储存、统一贴制封签、统一布点专柜销售”(具体在执行中再细化)。

  (三)继续坚持实行行业有效的“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厂家定点供货制度、合同监证制度、商品封签制度、货源配送制度、市场联合检查制度,是多年来行业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是识别是否合法合规进入我州烟花爆竹市场的重要标志,这对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自身经营的相互制约都将起到明显的示范监管作用。今后,继续由州级职能部门共同考察指定对我州定点供货企业,继续实行“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真正形成合力,不断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环境。多年来我州烟花爆竹行业一直存在着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斗争,但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监管力度大,监管工作到位,哪个地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就相对规范,安全隐患就少。长期以来州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面对我州当前烟花爆竹流通环节的安全形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应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市场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序发展,流通环节的市场安全经营才能真正实现。

  (五) 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供货)工作会(协会),是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重要前提。坚持每年的10月中下旬召开全州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门会议,主要目的是检查总结一年来的烟花爆竹安全和经营工作(含订货和协会工作),查找经营安全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审核衔接与定点厂的定货计划、交流协会工作,州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