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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向激励”法治“三违”叫好

2009-05-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笔者最近在基层单位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单位推行诸如返还违章罚款、设立“安全明星”驿站等“正向激励”法治“三违”,成效显著。

  据权威数据统计显示,有70~80%煤矿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鉴于此,各煤矿企业都将反“三违”、除隐患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不断加强对“三违”的查处力度。而多年来,企业对职工“三违”的处理多是罚钱、扣分、通报、曝光这些办法。殊不知,人都有逆反心理,一味的处罚会让职工对处罚变得越来越不在乎,甚至破罐子破摔,越罚越违章。而用好“正向激励”这个有力武器,却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首先,实施“正向激励”法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让职工体面劳动、快乐工作的具体举措。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就是以尊重职工,爱护职工,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为出发点。“正向激励”保障了职工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消除了职工的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有效激发了员工自觉搞好安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实施“正向激励”法能够推进安全管理创新。随着社会的进步、煤矿环境的变化,煤矿职工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也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必须不断创新管理办法与之相适应。片面地采取罚钱、扣分、通报、曝光等办法治“三违”,效果越来越不理想,必须要坚持创新,积极探索其它新办法。

  再次,实施“正向激励”法是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是企业实现安全长治久安强有力的支撑,充分发挥先进安全文化的引领作用尤为重要。而“正向激励”法正是更好地发挥安全文化功能之一的激励功能的有效载体。

  由此可见,企业推行“正向激励”法抓安全,能够激励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主保安,自觉保安,人人争做“本质安全人”,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