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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思考

2009-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公共安全,不仅是生产安全,更是“大安全”,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涵盖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真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手段。因此,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对公共安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等问题突出,全民安全意识淡漠和自我防范能力薄弱。因此,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公共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专题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严格的公共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将公共安全纳入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公共安全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严肃责任追究,由行政效能督查局牵头,应急办、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对公共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要严格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患于未然

  应定期对公共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个方面内容。加强隐患点的预测、预报、预警,对重大安全隐患以“发点球”方式限期整改。高度重视交通、消防、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的隐患排查。尽快完成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和核实工作,已查明的隐患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对震损水库、病险水库、震损堤防逐个进行风险评估,制订汛期应急预案。加强联防联控,切实做好甲型HINI流感防范,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对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患于未然。

  三、落实防控措施,有效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一)全力抓好防汛安全。进一步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以及其他水利工程和城镇等防洪重点部位的全面排查,突出抓好堰塞湖和病险、震损水库整治,抓紧除险加固,恢复和增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同时,落实监测、预警、转移等非工程措施。对临近河道,地势低洼,或位于震损水库下游,经排查存在防洪安全隐患的受灾群众安置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工程措施,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消除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搬迁避让等措施,确保安置点受灾群众安全。

  (二)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要将汛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严防死守,确保重要场镇、人口聚集区、受灾群众安置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等重点地区安全。要全面落实监测措施,尤其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监测,落实专业监测措施,及早发现,果断避让。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安置点,必须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和治理工作,待灾害隐患消除后,才能安置受灾群众。

  (三)加强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强化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尽可能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及特殊区域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不畅等突出问题。完善极端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及局部气象灾害紧急避险应急方案。加强防雷设备设施的检修,需要新安装的要抓紧进行。加大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群众联防联保责任制和领导、部门包片防范责任制。及时清理林区可燃物,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划定高火险区。护林员、巡山员要加强巡护,了望哨、检查站要严格值守;对重点林区、重要时段、关键部位要加大管护力量,死看硬守。强化气象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一旦发生火情,坚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安全。

  (五)全面落实工矿商贸领域防范措施。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狠抓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重点环节,严防瓦斯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严防在暴雨、洪水威胁情况下开采,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加强非煤矿山、油气井等重点防控,防止坍塌、井喷等事故发生。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冶金、电力、军工、特种设备等行业整顿,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狠抓交通运输安全。应深刻吸取成都“6.5”公交车燃烧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主要干线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超速、超载、超限和危险路段治理。要继续抓好水上交通防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七)严防事故引发污染事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医药、化工等高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丢失、流散或泄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把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切实加强旅游、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游船、缆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各类旅游场所要严格控制接待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各种文化、体育、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组织登山、探险、漂流等体育项目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学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

  (九)严格控制甲型HIN1流感疫情蔓延扩散。近来,我省接连发现输入性甲型HIN1流感病例,并出现数例二代病例,由输入性病例引起人传人社区流行和疫情扩散蔓延的风险在不断加大。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防控甲型HIN1流感疫情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确保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疫,严防疫病传入。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哨点医院作用,严防疫情扩散。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应急准备,做好检测试剂、消杀药械储备,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坚决有效控制。

  (十)着力抓好夏秋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科学防治的指导思想,组织专家对当地防病形势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易发传染病,确定重点防治区域和疾病,加强菌痢、感染性腹泻、甲肝、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和流行性腮腺炎、风疹、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乙脑、手足口病、钩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控。

  (十一)积极预防中毒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餐饮经菅单位等重点目标和重点区域的监管。要加强使用和产生危险化学物质企业的中毒防护、救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救援演习,提高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要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药品研究、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保障药品质量。

  (十二)注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在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强化新补栏畜禽、散养畜禽、畜禽交易频繁地区和候鸟迁徙地区畜禽免疫。认真抓好种畜禽场、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和大中城市、边界地区、水网地区、畜禽养殖基地、候鸟迁徙途径地区的疫情监测工作。强化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边境进出等各环节的检疫监管。

  (十三)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当前,敏感因素和不稳定因素增多、敏感日节点多,应按照主动排查、主动化解、主动控制、主动应对“四个主动”的要求,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大对社会矛盾和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特殊群体。对排查出的不稳定苗头要主动开展疏导化解,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防患于未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正确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稳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置,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

  四、做好应急准备,增强公共安全防范能力

  应及时对本地和本部门的公共安全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会商和协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安监、公安、卫生、交通、国土、林业、畜牧、水利、环保等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加强各项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公共安全防御和管理能力。

  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注重对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加大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导,确保实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严重违反规定即使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要追究责任;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严肃惩处责任人员。

  六、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群防群治机制

  应针对公共安全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对食物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他们对公共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范围,组织广大群众、职工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应通过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问答、公益广告以及发放小卡片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树立人人参与防范的观念,在全社会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和科学防灾避灾方法,切实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全力构建公共安全群防群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