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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必须消除侥幸心理

2009-09-02   来源:山东新泰新汶矿业集团翟镇煤矿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上次违规操作没有出问题,还省了很大的力,这次应该也没事”,多少人是因为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而遗憾终生!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然而,现实中为什么还是有职工不顾自身安危,心存侥幸、违章生产呢?应该说这些职工具有良好的操作技能,他们知道应该怎样正规操作,只是因为认识上的偏差或是工作任务过重,从而导致出现这种违规生产现象的发生。

  为消除侥幸心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首先我们要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安全面前,人们思想认识上都是好的,没有人想要“我要出事故”,“我一定要受伤害”。所以面对受侥幸心理支配而采取不安全行为的职工,一是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使其认识到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生命安全的“护身符”,是前人用鲜血换来的经验做法,只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才能保证自身安全;二是要通过开展违章职工现身说法、虚拟事故教育等活动形式,使职工形象生动地感受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引起职工心灵的震撼,促使其从内心深处筑起正规操作的坚固长城;三是要运用好“热炉法则”原理,树立处罚制度权威。要培育处罚的制度环境,就像烧炉子一样,遵循警告性原则,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诫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处罚,就像炉火通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会灼伤人;遵循确实性原则,只要触犯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就像你如果碰到热炉肯定会被灼伤;遵循即时性原则,处罚必须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不搞秋后算账,因为在碰到热炉的同时就立即会被灼伤,而不是在以后某个时间;遵循公平性原则,处罚对每个职工都是一样,不管是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概无例外。

  为消除侥幸心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其次我们要严格正规循环作业,避免职工承担过重的工作任务。如果职工的工作量过大,特别是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为尽早完成任务,有的职工就可能在侥幸心理支配下,采取违规生产行为。为此,我们一是要根据井下生产现场条件确立正规循环率,避免生产任务过重现象发生,并要求职工严格按照正规循环进行生产;二是要建立健全超产罚款的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引导职工严格正规循环作业。如翟镇矿制定了《生产预算准确率考核办法》,规定:各生产区队实际工作量(产量、进尺)超本区队预算8%以上部分,综合工资单价降低50%,超预算15%以上部分,矿不支付任何费用;区队工作量预算差异率(按绝对数值)控制在8%以内,奖励3000元;8%-15%,不奖不罚;高于15%,罚款3000元。该制度实行以来,该矿煤炭总产量不但没减少,还比以前有所提高,避免了侥幸心理支配下的违章生产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该矿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40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