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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四字经”

2009-09-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管理贵在“严”,不严不能树立我们企业管理的威信。但是,我们在严格的管理中,都要注意一定的方式方法,这种方式方法就叫做“情、度、法、别”四个字。

  首先,严中要有情,即在严格的管理中要倾注情感。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人是有情感的,管理者只有把严格管理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理交融,下属才能将管理的道理入心入耳、心悦诚服,乐意接受管理。相反,当领导居高临下,摆架子、得理不让人、批评不讲情面时,被管理者就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不能只强调严而忽视情。

  其次,严中要有度,即在严格管理中要把握好分寸。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如果在处理职工违章违纪违规时把握不好分寸,不从实际出发,一味追求严,必然会适得其反,最终反而达不到严的目的。

  第三,严中要有法,即在严格的管理中要讲究方法,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严法。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副良药治一种病。”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性和倾向问题,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能迁就含糊,要使责任者真正触及思想、吸取教训;但对一般性和一时疏忽了的问题则应采取渐进式、商讨式的方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商量探讨的口气一同分析预测违规违纪违章后问题发展的趋势和变化,由浅入深,循循善诱,启发职工自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只有这样严中有法,才能真正严到点子上,才能严出效果来。

  最后,要严中有别,即在严格管理中要对大大小小的违规违纪违章现象有所区别。我们常说对具体问题要做到具体分析,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对一贯遵章守纪的职工因一时的疏忽而发生的一次小违章,应以教育为主,而对一些屡教不改、屡教屡犯的职工,就要严肃处理,而且要做到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