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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要“四到”

2009-09-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高、管理科学,企业安全可靠度就要高一些,反之则低。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构成是多方面的,笔者以为,“心到、嘴到、腿到、责任到”,就是其素质的重要体现。

  首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有一颗“妈妈心”。“妈妈心”就是关爱之心。要从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出发,认真做好企业的年度安全计划、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企业生产、检修、基建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都要考虑周到,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为职工安全着想,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其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有一张“婆婆嘴”。“婆婆嘴”就是要多讲、多敲安全警钟。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作为口头禅,在大会、小会上讲,在安全教育课上讲,在工前工后讲。要事事挑“刺”,找出不安全因素,指出习惯性违章,宁可得罪人也不让不安全现象发生,抓“小”防“大”,避免各种伤害事故发生。

  第三,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还要有两条“闲不住的腿”。前几天,笔者在某煤矿采访,了解到该矿安全管理采取了一项新举措:要求职能干部每天下井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这样既能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又能查找出安全上存在的各种隐患。笔者诚心为这一安全管理措施叫好。

  最后,也是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责任到位。大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类的东西。这样做的好处除了说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外,也反映出各生产单位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应当承认,这些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对推动企业安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很多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可谓尽善尽美,面面俱到。但安全生产责任书一旦签订完了,其“历史使命”也随之结束,很少有人对照有关条款,逐条执行,甚至连常常看看也做不到,很多安全生产事故正是在这种漫不经心中发生了。

  正因为如此,就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者要经常看看安全生产责任书。一是对照有关条款,看看在实际工作中哪些地方做得不够,需要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人可经常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还有哪些需要加强的地方。因为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作为第一责任人无论如何也脱不掉干系。

  “四到”安全管理法,不失为一种求真务实的方式,但持之以恒做起来却非易事,如果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做到了,做好了,则企业太平,员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