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监管的主要手段和形式,对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安全检查中存在检查与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十分突出,如查不全面、避重就轻、蜻蜓点水、走过场、过于频、查不透、查不严等问题,致使安全检查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是当前安全检查工作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制定检查计划,做到“检有计划”
要按照上级的计划和思路,结合地方实际,编制适合自身执法能力的监督检查计划,并在执法检查中,认真按照工作计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还要做好不同类别执法计划之间的衔接。以年度执法计划为根据,做到年度执法计划与季度(或月度)执法计划、专项监督检查计划与制定的重点抽查、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相衔接,避免重叠或脱节。
计划要突出检查的目的、标准,内容,方法要求,做到“四个有利于和三要”:
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二是有利于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四是有利于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要:一要按照全市制定的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局或科室的年、月、周的检查计划,要与专项检查整治、重大节假日的检查有机结合。二要针对上年度本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领域制定出检查计划,要突出重点。三要针对季节变化情况,针对易发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时节制定出检查重点计划,计划的针对性要强。
二、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有备而查”
要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每次检查前,检查人员要进行精心的技术准备,做到“一明二熟三准”:
一是要对检查企业的基本情况要“明”。要及时查阅企业的档案资料,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等安全管理状况及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熟悉企业原材物料、产品和工艺流程,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生产环节、使用的设施设备,主要危险点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熟”。针对企业所在行业,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前的培训,做好技术准备,突出一个熟字。
三是季节特点和事故案例分析要“准”。要广泛收集拟检查企业相关行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事故所反映的隐患和问题,这样既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制定案例检查表,也有利于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执法检查的过程也是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过程。在做到“一明二熟三准”的基础上,再结合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制定安全检查表,以提高检查针对性、客观性、准确性。
三、严格检查程序,做到“细致全面”
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为了避免泛泛而检,走马观花,提高检查质量,对此,必须突出检查的目的、标准,内容,方法要求,要落实“专家查隐患”的机制,聘请一些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检查,分工协作,同时严格检查程序,做到“三查三到位”:
一要查思想,确保情况了解到位。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交流。了解该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能否采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等,初步掌握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为做好检查工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二要查软件,督促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查资料、查记录、查台帐,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运转情况。例如有没有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查会议记录;有没有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检查有没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安全费用是否足额提取并专款专用;劳保用品有没有按时发放;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有没有持证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情况,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培训签到表等培训原始记录有没有存档;有没有制定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等等。
三要查现场,针对问题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性能、维修、保养、使用和现状等方面的检查,发现或找出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例如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有没有整改到位;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有没有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设施设备有没有接地保护、传动部位防护等保护装置是否安装有效;配电室有没有制度、档鼠板、防鸟网及防护用品;生产车间有没有执行定置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危险部位有没有警示标志;具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有没有防护措施;职工知不知道本企业的主要危险点;企业有没有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职工会不会使用等等,要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查到,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查到,真正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做到“标本兼治”
发现安全隐患只是检查的第一步,要真正发挥安全检查的作用,消除隐患,还要做到“三要三到位”:
一要针对检查情况,指导整改到位。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如实向企业进行反馈,指出这些安全隐患不整改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安全法律法规有什么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如何整改这些安全隐患。对隐患整改中的技术难题,可由安全专家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指导,进而解决企业生产安全中深层次的问题。
二要针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指令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人员要按照规定下达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指令的书写,在保证客观、真实的基础上,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多使用法律法规语言,规范执法文书。如:发现ⅩⅩ车间ⅩⅩ设备上的传动部位没有防护罩,可以书写为:“ⅩⅩ车间ⅩⅩ设备传动部位缺少保护,应及时安装”。同时,还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没有按照指令书的要求整改隐患,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
三要明确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检查结束后,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抓好隐患的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五个落实”。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评价机构的作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通过上面四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有效克服了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不深入的问题,达到发现、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水平,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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