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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的校园安全别让生命更脆弱

2010-07-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儿童事件。前后不到1分钟时间,就造成8名儿童死亡、5人重伤,死亡儿童最小6岁,最大12岁。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

    一场校园门口上演的屠杀,让8个幼嫩的生命走上不归路,同时,更敲醒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南平案发生一周后的3月29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我们和孩子们一起来面对南平杀人事件时,作为家长和教师该如何回答他们童稚的疑问:“那个人为什么要杀死我们这么多同学?”——期待我们的社会,尤其是教育和公共安全部门能对南平案有更多实质性的深思。

    南平案呼唤中国版“校园安全计划”

    南平凶杀案中,有这样两个细节:一是杀人者自言:“我要自杀,我一个人死不行,要拖几个人一起死。”并认为“成年人不好杀”,从而把目光锁定在孩子身上。可是,为什么凶犯会判断出,在光天化日的校门口,孩子会“好杀”呢?对于缺乏自卫能力的孩子,相关的保护机制在哪里?二是制止住凶手的,是一名教师、一名晨练者、一名司机与学校门卫。公民见义勇为固然可敬,可由于没有专业能力和装备,他们所冒的风险实在巨大,设想一下,如果歹徒不只是一人,或更加老练凶残,甚至持有枪械、爆炸物时,几名手无寸铁的平民能对付得了吗?

    长久以来,书声朗朗的校园,很多已不是平静之地。远的不说,去年底,多名深圳小学生在校门口遭绑架,让全深圳的家长一时间人心惶惶。同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中,犯罪嫌疑人曾长期在3所中学和1所小学门口守候,多次将10名中小学生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方式胁迫她们卖淫。

    如果全面统计社会人员在校园门口制造的各类案件,以及校园暴力事件,结果无疑会让人触目惊心。

    学校似乎成了安全防范的主力,但一方面,学校雇佣的安保人员往往素质良莠不齐,许多为老师兼任,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应对能力,而且由于法律限制,安保人员更没有专业的装备,遇到险情往往捉襟见肘。

    而拥有法定权力,承担维护治安之责的警方,维护校园安全却处于被动的工作状态,不出事时,警察和警车在校门口难觅其踪,出事后,马上来一次学校周边安全的大整治。可时间一长,就慢慢松懈下来。

    2007年,加拿大多伦多一所高中发生一起枪杀案,此后,官方调查起草了《多伦多校园安全报告》,披露校园治安内幕,随后,多伦多启动了“校园治安巡逻计划”,向多伦多数十所中学派驻了全职驻校警察。尽管引起争议,但驻校警察对于改善学校治安,遏制犯罪还是起到了明显作用。在加拿大许多城市,类似校园治安强化措施,也已广泛采用。

    在中国,警察驻校可能不易操作,但借鉴多伦多的治理思维,对校园安全进行“摸底”,据此制订一个中国版的“校园安全计划”,应能做到。在这一计划中,首先要明确警方对于校园安全的日常维护责任,例如,即使警察无法全日制驻校,至少在上学放学期间,在孩子进出校门时,就像交警上下班时到各个路口“上高峰”那样,保证有巡警在校园周边巡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局部社会治安恶化等,可以临时性让警察驻校,以防不测等。

    孩子需要国家的呵护,孩子的安全怎么强调和重视都不过分。如果学校门口经常看到警察的身影,任何欲将黑手伸向孩子的不法之徒,恐怕都要思量再三;如果孩子的生命安危悬于一线时,警察能及时在场,那或许能给孩子带来死里逃生的机会。因此我们期望,警方与教育部门联手,让中国版的“校园安全计划”早日成真。

    呼吁出台《校园安全法》

    我们既为这些无辜孩子的生命瞬间殒落感到悲痛,也为他们的家庭无端遭遇横祸深表同情,更觉得有必要发出自己的呼吁:何时才能真正确保校园的周边安全,还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重视校园安全,可以说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不得不说的是,时至今日,社会对校园安全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总以为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是理所当然的责任方,无论孩子在校内外出现了怎样的被伤害事件,第一反应便是学校和教师难辞其咎。

    其实,在日常的学校管理中,常常会遇到处理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安全隐患。如:社会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出现,且极有可能寻衅滋事,而学校的保卫人员却无权将其驱离,对方一句“你有什么权利管我”就噎得你无话可说;因为孩子在学校里与同学发生矛盾,个别家长不理智地在放学路上向对方孩子挥拳,最后还要交由学校处理,学校还要担负“管理不严”的责任。事实上,学校对于很多问题处于一种无权管却又不得不担责的境况。

    校园门口发生的流血惨案让人痛心,亦在拷问社会对孩子的生命保护是否完全尽责,在警示我们必须拿出实际行动来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在学校和社会各界一起努力的同时,更需要国家执法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尽快制订《校园安全法》,来强化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还孩子一片健康成长的空间。

    南平案暴露校园安全机制缺陷

    类似南平案的恶性事件虽无法预见,但也暴露出校园安全机制的缺陷。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校园应配备训练有素的专业安保人员。孩子们是弱势群体,且人群密集,对于歹徒而言容易下手,因而校园安保机制就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如果学校配备有精悍、专业、配备有安保工具、高度警戒的安保人员,就会对犯罪分子产生一种威慑,就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容易制止,何至于连着伤害13人?

    若配备专业安保人员,也可对其它的校园不安定因素发挥震慑效用。但现状是,大部分学校由于经费等原因,只有门卫,没有安保,且门卫多是退休人员,年龄偏大,这无疑是一种校园安全隐患。

    二是完善教师轮值制度。教师轮值制度各校都有,但执行得不够到位,缘于对校园安全隐患的重视不足,所以常见轮值教师迟到,或虽早到但脱岗,到办公室改作业,备课去了,只有轮值的学生在校门口迎来送往。试想,倘若每日几个轮值老师与保安配合好,准时到岗,认真进行校园巡视,是不是可将许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排学生轮值意义不大,还浪费他们宝贵的学习时间,教师的轮值应高度完善起来。

    三是校园的开门时间是否值得商榷?因为各种因素的客观存在,学生往往到校较早,校园不到时间不开门,造成学生在校门口聚集,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是不是我们的轮值老师、校保安再早点到校,校门能开得再早点,让孩子们到校就能进教室,尽可能地帮助孩子们减少安全隐患。

    四是学生的安全理念教育要下大力气抓。防火、防水、防电、防震、防骗、交通安全、防人身伤害以及应变的心理素质等,都要一一训练到位,以应对突发事件。现在的孩子,受到的呵护太多,应变训练太少,自我防护能力欠缺。

    我们总在说“孩子是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总在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可总停留在口头层面终究还是于事无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的血案,其实给我们很沉痛地上了一课,必须拿出实际行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这当然需要学校和教师重视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对孩子加强安全自护教育,不让孩子在我们眼皮底下出现生命损落的惨剧。其实,这更需要国家执法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还孩子一片健康成长的空间。

    校园门口发生的流血惨案让人痛心,亦在拷问社会对孩子的生命保护是否完全尽责。但愿如此惨痛的流血惨案能让我们的社会有所警醒,也能让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有所警觉,没有孩子就没有我们的明天,教育和保护应该成为我们对孩子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