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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不能缺失

2010-08-27   来源:云南文山电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仅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同时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制造者。人作为安全工作的行为主体,无论是安全工作的管理者,还是生产劳动的实践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就会陷入混乱,安全事故隐患就会接踵而至,建设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就无从谈起,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

  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既要重视加强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更要重视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坚决抓住不放,严肃处理,以此培养大家对安全生产制度的遵守。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行制度不严格,遵守制度不自觉,安全制度缺失,不完整规范,一些事故责任人对待安全生产制度不熟知,甚至不懂,即使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样的国家法律法规,也没人去了解、熟读,更有甚者,对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置若罔闻,像这种的工作行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必然的。

  安全规章制度不能缺失,固然,法是要求大家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而行业自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又是各行业自己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遵从法律的一种实践。以行业为龙头,各自根据行业特点、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为行业安全发展量身定做可靠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已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笔者认为,给行业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需要科学而严谨态度,千万不能泛泛制订,也不能一成不变,更不能是一纸空文。而是要站在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以适应时代,迎合社会进步的积极态度,在法的许可下,根据行业自身特点,认真思考,认真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管是何种行业,都离不开制度的严格制订和贯彻执行。毫无疑问,一套科学严谨而方便实用的规章制度,能给行业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今天,在经济飞速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状态下,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也应跟上时代潮流,推陈出新,适应发展,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