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联合执法可能加剧违法行为的发生
联合执法多是针对一些带有“非治理不可”性的社会问题,采取临时性的共同执法,突击治理,颇具“运动”的特征。违法者从中摸到了规律,风声紧了,收敛一段时间,“风头”一过,便死灰复燃。并且,有些联合执法使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推诿和怠惰,对本部门有利的管理积极去做,不利的事情等到联合执法时处理。对小问题不及时处理,等到问题成堆,形成社会问题了,再通过联合执法集中处理。
三、对完善联合执法工作的思考
纵然联合执法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针对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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