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说明

论黄河下游滩区综合治理

2012-12-26   作者:田志红 尹汴云 张鸿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黄河下游为游荡型河道,早期人类无法对其进行治理,在筑堤时只能尽可能加宽河道,以适应黄河游荡型的特点,但随着上游防沙治沙的力度不断加大,黄河河水含沙量不断减少,河道淤积的周期不断加长,造成河道翻滚的机率越来越小。近年来黄河下游掀起了大规模的河道整治风潮

制和管理,防止滥采造成的次生危害。

  四、实施措施

  为合理开发黄河滩区,保护滩区自然环境,保证综合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要对滩区综合治理进行立法,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制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由于黄河下游滩区形成的特殊性,以上法律法规有其不适应性,例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河道内土地归河务部门管理,但黄河下游滩区,自古以来就居住了大量常住人口,自然形成了行政区划。河务部门已对滩区土地失去了控制权。这样在滩区综合治理上就出现了多头管理多头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