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拥有全世界约2.5%的汽车,然而引发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已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万起,造成7.3万人死亡,30.5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高达10.1亿元。
按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驾驶员违法占70~80%,机动车机械故障原因小于5%,道路及相关设施占1%,行人违法占15%。可见,驾驶员和行人违法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30年来,尽管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人口众多并且以混合交通为主导致了人车碰撞交通事故中极高的行人伤亡率。2007年,因碰撞事故导致62706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76.8%。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预防汽车和行人碰撞事故的发生仍然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
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明,有80~85%的事故是由人所造成的,包括驾驶人员的驾驶失误、麻痹大意和违章行驶等,还包括行人和骑自行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等。但从总体来看,驾驶员是主要原因,因为相对于行人和骑自行车人来说,汽车驾驶员是交通强者,行人和骑自行车人是交通弱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重要立法思想就是切实保护交通弱者的通行权利,规定避让是汽车驾驶员的一项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体现了对生命和健康的尊重。通过加强对全民特别是汽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意识和职业道德,就可避免产生可能危及行人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提高驾驶员的技术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不断改进汽车的安全性
1.汽车主动安全性方面。其核心是提高汽车正常行驶时的操纵稳定性、制动稳定性以及驾驶汽车预防事故发生的技能,在事故将要发生时增强汽车本身能够预知危险和回避危险的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
1.1碰撞自动检测与防护系统。当发现前方有行人时,系统将自动检测并及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提前处理潜在的事故危险,避免发生碰撞。如果驾驶员未进行人工回避操作,系统会自动地进行转向与制动。日本马自达汽车公司开发的碰撞自动检测与防护系统,采用激光雷达扫描前面是否有行人,如果有则采用直观信号报警,自动地操作制动器减速。采用白色路线标记估算正在行驶的路径,来说明行人潜在的碰撞危险程度。日产公司借助红外线检测办法检测前面是否有行人,并在仪表板上部显示行人的方位,易于识别。美国德科电子公司的Firewarn碰撞警报系统,用雷达检测汽车前方、侧面和后方是否有行人,用声音信号警告驾驶员,发警告信号的同时信号直达制动系统,实施制动。日本三菱公司用两个扫描激光雷达,多个摄像机以及6个方向上的被动光束传感器确认危险状况并报警,若驾驶员未及时采取措施,系统按最佳方案触发转向以及制动控制装置来避免汽车和行人碰撞。
1.2自动停止警报和调节系统。汽车行驶途中传感器如果检测到前方有行人或交叉路口时,汽车则自动减速或停住,而与操作者无关。如果驾驶员继续朝交叉路口行进而不减速,系统将发出警报信号或自动使汽车停止。日本三菱公司用不伸出车身的小摄像机提供盲区影像,识别汽车四周是否有行人,如果有行人,汽车则自动减速或停住。
上述系统等大都少不了雷达传感器,它是侦测前方障碍物距离车头远近的,当发现障碍物已达到可测范围(距离),则危险距离警告灯会依障碍物的实际距离亮起。当距离过近时,有些车型警告喇叭会“嘀嘀”响起,以警告驾驶员注意前方障碍物已经接近车体,同时汽车智能避撞系统(DTR)电脑会通过车身电脑网络与发动机电脑、变速器电脑及ESP、ABS电脑通讯,通过限制发动机输出转速,调节制动作用力及变速箱挡位,控制车速。若前方无障碍物(100米为限)则警告灯会熄灭,汽车便会加速至预设的速度。
2.汽车被动安全性方面。旨在事故发生后最大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对人员造成的伤害,保护行人和乘员,使直接损失降到最低。行人保护的总体原则是优化汽车前部车体参数以及减少汽车前部车体的刚度,包括在汽车前部车体使用吸能材料、减少尖锐棱边、增加发动机盖与发动机等零部件间的距离,以及尽可能使碰撞力在较大范围内分散分布等,这些行人保护措施已经在汽车设计与制造过程中证明是切实可行的。
美国福特公司早在2000年就试着在汽车上引进行人安全气囊来减轻行人与车体碰撞造成的伤害,安全气囊安装在保险杠上,气囊充气后将覆盖前车灯和部分发动机盖,减轻了行人(尤其是体型较小的行人)头部、胸部、腹部和骨盆等部位的损伤。还在前挡风玻璃底部还安装有两个安全气囊。目前应用在Nissan ASV上的行人保护技术非常有利于行人头部的保护。主要包括一个可升降发动机盖、柱上安全气囊、吸能保险杠等装置。发动机盖由一个可以检测到行人的红外传感器,一套控制元件用以判断行人是否出现而抬升盖的后端和一套触发装置。当传感器检测到汽车前方8~9米出现行人时盖的后端开始抬升,当行人头部碰撞盖前,盖的后端抬升高度可达100mm,从而保证头部碰撞发动机盖以前,盖和盖下零部件之间有变形空间,并且在行人碰撞汽车后100ms柱上安全气囊触发成软垫吸收碰撞能量,以减少头部碰撞损伤程度。当然,汽车碰撞行人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我们提高保持汽车技术性能和不断改进防范措施,如针对不同体型、年龄的行人,保护措施的效果目前还存有较大差异。
三、不断改善道路的安全性
1.人车分离。是指行人与汽车的交通分离,它有空间分离、时间分离以及采用其他交通管理和交通工程方式分离等几种。交通护栏是主要的人车隔离设施之一,可以减少汽车与行人的冲突,防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也可以起到诱导视线的作用;而人行道是人车分离的基本形式;市区行人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交叉路口及其附近,而且主要是发生在行人横过马路时,因此设置人行横道(斑马线)对保护行人是非常重要的。
2.车速限制。市区和郊区、主干道和支路、路段和交叉路口都有车速限制规定,目前实行的车速限制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对于某一条道路,在整个道路上限定速度上限;对于某些危险区段,只在危险区段上限制速度;对于各种汽车来说,根据不同的车种提出不同的速度限制;国外在高速道路上限制速度除有上限外还有下限。瑞士、荷兰、瑞典、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实施车速限制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减少了9~39%。在我国城市交通中适当限制车速,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减少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
四、不断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科技监管。科技是改善民生,改善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交通管理部门应运用高科技手段及时查处违章车辆,排除事故隐患。在一些超速现象严重的路段定点设岗,运用酒精测试仪对酒后驾车的嫌疑对象进行测试。用雷达测速仪对超速车辆进行查处。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的技术方向之一是从提前告知驾驶人危险存在和提前自动启动安全措施方面入手,这就需要在车上和道路上引入更多的信息采集设备和通信设备,并将人、车、路通过信息技术集成为一个整体。根据美国的计算,采用智能汽车——高速公路系统IVHS后,如果驾驶员早1秒预知危险,就可减少正面碰撞30%。
2.紧急救援。据统计,交通事故在30分钟之内死亡的占85%,这意味着在30分钟之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护能够挽救大部分伤员的生命。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卫生与事故救援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与救护,对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损失是十分必要。这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事故的实时监测、事故发生地点的准确定位、报警系统的快捷便利,各部门的配套联动、交通事故现场快速救援、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技术装备的合理配置、以及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的畅通无阻等,采取上述措施,有利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和减少现场受伤人员的死亡。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水平亟待加强。无论是应急机构、人员和体制机制健全建设,应急装备与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手段、强化黄金1小时救护制,制订交通专项预案及道路应急处置指南和手册,宣传、培训和预案演习等方面,都仍需我们艰苦的努力工作。
3.文化氛围。交通安全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它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分析交通安全管理的运行过程,通过不断的丰富、发展来保障人的安全健康,并使其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价值观和交通安全行为准则,是治理交通事故的根本手段。在交通事故中,人是最活跃因素,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是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搞好交通安全的根本保证。要创建与时俱进的交通安全文化,必须从教育、宣传、培训、考核等入手,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规范全面的安全交通行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行。这需要根据驾驶员、乘客、行人、中小学生等道路使用者群体的不同特点,分层次、分重点、分阶段对所有道路使用者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与培训,以避免和减少汽车和行人碰撞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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