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是旅客道路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客车的安全运行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据近年有关资料分析,客运交通事故占道路运输重大交通事故的7成以上,因此,加强客车运行安全管理,认真分析影响客车安全运行的主要因素,采取相应对策,应该作为客运企业和客运业户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笔者作为一个客运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对多年来各类客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研究与分析,认为影响客车运行安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求客运车辆必须符合GB 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的有关规定,经车辆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合格,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客车车貌整洁卫生,各种牌证齐全。无牌无证、老旧报废客车一律不准从事客运。
运营客车要经常保持良好的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强制维护管理规定》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和故障,并经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合格,运营客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客车,每半年进行综合性能检验1次,确保车况、安全性能完好,才能上路从事旅客运输。
为了保证客运车辆的维护质量,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制度。日常维护应在每日收车后进行;一级维护应在每行驶?2 000~2 200 km时进行;二级维护应在每行驶1万4 000~1万7 000 km进行。
各级维护必须按GB/T 18344-2001的维护项目进行,不得拖期维护和漏项。客车每日收车后,要由技术人员进行车辆“出入库检验”,检查出故障时由修理厂负责修理。经检验合格或经修理后检验合格的签发《车辆检验合格证》,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运行,从源头上把好车辆安全的第一关,杜绝带病车辆参加运营。
无数次交通事故案例显示,关键安全部件一旦出现问题和故障,将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例如:车辆制动或转向系统失灵;前轮轮胎爆破,引起车辆栽头、跑偏,导致客车失控,以及撞车、撞人、坠沟、坠河、翻车等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其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这些影响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要采取严格的检查制度,并对发现存有问题的安全部件,及时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进行修理,并加强维修中的过程检验,确保维修质量百分之百合格,不得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例如:制动系统要仔细检查手制动、脚制动、ABS、涡流缓速器等部件;转向系统着重检查转向盘、横直拉杆及球头、前束等;前轮轮胎必须使用同厂牌、同规格、同层级及花纹深度不小于1 mm的轮胎,不得使用翻新胎,并保持花纹一致,轮胎气压符合规范;发动机及全车所有部位的防火检查,配备车用灭火器,以防万一;车辆的灯光、喇叭、刮雨器这些安全部件应齐全有效,并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驾驶人员违法、违章行为
客车驾驶人员对客车安全运行担负着极其重大的责任,这就要求驾驶员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并持有相应准驾车类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驾驶车长6 m以上小于9 m的客车,必须具有4年以上或10万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车长9 m以上的大客车或高级客车,必须具有5年以上或20万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员具有高超、熟练的驾驶技术,是保证运行安全最重要的因素。
因驾驶人员违法违章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占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54%以上。其主要表现为:(1)无证驾驶;(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3)麻痹大意、精力不集中;(4)超速行驶,强行通过,抢道行驶,违规超车;(5)酒后开车;(6)疲劳驾驶,连续驾驶在4 h以上;(7)超员超载,引起惯性加大,制动性能降低,不安全因素增加;(8)检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严,防火意识淡薄;(9)侥幸心理,判断失误,遇紧急情况处理不当;(10)安全车距不足,引起追尾、碰撞等。
针对驾驶员的上述违章行为,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法》的教育,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安全工作时刻牢记心中。从正反两个方面,接受遵章的经验和违章的教训,同时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提高驾驶员安全运行的自觉性。
在车辆行驶中,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坚持以合理的速度行驶,以及右侧通行、各行其道、交叉路口减速、礼让行人,“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赌气车,不酒后和疲劳驾车,真正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客车安全运行。
恶劣的气象条件、复杂的路况
恶劣的自然气象条件和复杂的路况会给客车安全行驶带来极大的困难,如果没有妥善的应对措施,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遇到风沙、冰雹、下雨、下雪等天气或者地面有结冰现象时,视线不好,路面打滑,可见度低等不利于行驶的条件,首先降低车速,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和车速,不要紧急制动,不要抢行,不要占道,不要随意并线和穿插车队,同时开启相应的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文明礼让,必要时车速降到20 km/h,以保证客运车辆安全行驶。
(2)大雾天气,能见度极低,除了减速靠右行驶外,应开启防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3)夜间行车,光线差,视距短,视物不如白天清楚,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交叉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运行。
(4)通过漫水桥、漫水路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低速通过。
(5)下陡坡时不准发动机熄火、空挡滑行。
(6)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如山区崎岖不平公路,狭窄路段,急转弯处,须靠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避免相互碰挂,引起事故。
(7)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口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无人看守的道口,要停车?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8)“十”字形,“丁”字形、“T”形,“X”形等交叉路口,客车应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及优先通行的车辆,然后缓速通过。
(9)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会车要先慢、先让、先停、不抢行,不开冒险车。
(10)在险区、冰雪路面上,要严格控制车速,车速不超过20 km/h,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更加注意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迅速增加,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越来越多。据统计,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高速公路车辆密度大、车速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相互追尾、碰撞及群死群伤的恶性特大事故,后果极为严重。
为了使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达到快速、安全、舒适的目的,要把旅客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确保客车安全运行。
(1)保持客车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制动、转向、前轮轮胎、灯光等系统及安全部件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完好。
(2)驾驶人员与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带,行车中乘客头、手不要伸出车外,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驾驶人员驾车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长途客车应配有2名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行车中驾驶员不得拨打接听手机、观看电视,连续驾车不准超过4 h。
(4)正确判断行车速度和行车间距。客车一般情况下车速控制在100 km/h以内,行车间距为100 m以上。如遇大风、雨雪、有雾天气,应降低车速,增至1.5~3倍的车距,以保证在发生情况或前车制动时,留有制动减速、停车而不相撞的余地。
(5)遇有雾、雨雪、沙尘、风暴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200 m,应开启近光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灯,车速不得超过60 km/h,与前车保持100 m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100 m时,除开启上述灯光外,还应把车速降到40 km/h以下,车距在50 m以上;能见度小于50 m时,除开启上述灯光外,车速应低于20 km/h,并从最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6)行驶中需要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车距后,再驶入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车道,驶入超车道超车后,应立即驶回行车道。
(7)在高速公路行车,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分隔带掉头或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停车、超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不准随意停车;不准停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行李;不准在紧急停车带上、路肩上行车;严禁在行车道上修车。
(8)因故障、事故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后方100 m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同时还要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旅客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和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告。
(9)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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