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近几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交通安全无疑是重中之重。日常公务,离不开车辆;工程施工,离不开车辆,车辆以快捷、方便成为了人们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而车辆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交通事故也正日益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社会公害。如何从根本上充分认识水利系统交通安全的特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正确分析和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本人就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水利系统交通特点与现状
水利交通的客观实际是野外工作,出车频率高,路况复杂,昼夜兼程。特点是往返、穿梭于乡间小路、防汛公路、山间崎岖、施工泥泞道路等。交通安全涉及到水利行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水利抗旱、防汛、防凌、救灾和基本建设等工作离不开交通安全的支撑,交通安全是水利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枢纽环节,是水利重要工作之一。
二、水利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其主要因素不外乎客观和主观因素。从我们水利系统内部交通事故案例来看,交通安全上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观因素
1、自然条件恶劣,路况复杂。我国一年四季、南北东西天气变化快,恶劣天气多,甚至同城不同天时有发生。受防汛、防凌季节的影响,在夏季防汛、冬季防凌或水利突发事件期间,防汛保安全是大局,因此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行驶是常有的事情,不安全因素多。水利基层单位多,地处偏僻,道路标准低、质量差,环境复杂,行车较为困难。上下级水利单位相距一般比较远,行驶时间长(按规定:行车4个小时,必须休息20分钟),不安全因素多。
2、工程施工因素。水利工地地质条件复杂,一般没有较好的铺装路面,坡道多、弯道多、人员多、设备多,再加上一些工地存在赶工期、赶进度的情况,车速快,疲劳驾驶、甚至时无证驾驶时有发生,车辆保修养护相对滞后,不安全因素大大增加。
(二)主观问题
1、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单位领导认识上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管理上不严不实,重生产效益而忽视安全管理,淡化了安全意识。为追赶任务、创造效益,不顾驾驶人员身体情况和车辆状况,致使驾驶人员疲劳开车或车辆带“病”行驶,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跟不上。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于生产经营工作,从而造成驾驶行车安全素质不高,意识不强,技术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使安全教育放任自流。有些学习资料发给驾驶员完事,规章制度帖上墙就完,既不学习,也不检查,又不督促,久而久之,导致驾驶员安全意识弱化,凡事满不在乎,一旦遇到险情就会不知所措,造成事故的发生。
3、安全规章形同虚设。有些单位虽然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但是,不坚持、不落实,执行不利。对发生事故的处罚不严,造成违章行为的得不到监督和及时制止,难以防范和约束违章违记者,从而酿成事故的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降低了单位领导、主管责任人和主管部门的威信,更是束缚了主管部门在今后车辆管理中的工作能力,在职工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4、乘车人安全责任及意识淡薄。乘车人在乘坐单位车辆出差时,对自己在乘车途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有模糊认识,对驾驶员出现的一些不安全驾驶行为,不能有效的加以制止或劝阻。特别是工地和基层单位的有些领导,自律意识差,接待应酬多,对其监督弱,存在着随意驾驶单位车辆参与接待应酬和酒后驾驶的现象。
5、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济体制在转轨过程中,有些单位为转变经营机制,将相当一部分交通施工车辆转为个人承包,安全机构被削弱,原来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不适应新的形势,以包代管现象不能有效的约束。个别承包人急功近利,拼命跑车,使驾驶员疲劳开车,造成车辆超负荷运转,而车辆又得不到很好的保养与维修,是交通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
三、做好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交通安全责任制
1、落实领导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法定代表人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网络。建立有效的交通安全奖惩机制,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和干部管理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2、落实驾驶员责任。单位要每年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义务、权利和责任、奖惩标准,以及事故处理有关规定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与驾驶员的家属签订《交通安全协管协议书》,请职工家属工作上多配合,安全上多叮嘱、多提示,倡导“惠人达己”的安全理念。通过这种单位与家庭的互动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水利交通安全系数。
(二) 加强水利交通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1、学习制度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干部的学习。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交通安全需要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而这种重视来自于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认识,认识的提高离不开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对交通安全形势的及时掌握,对个人交通安全责任的认知,从而有效地在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当好“主角”,推动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驾驶员的学习。定期组织驾驶员(含私有车辆驾驶员)学习国家和地方政府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学习上级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制度等,做到熟练掌握并运用。
2、教育制度化。据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专家介绍,每周一给驾驶员开一次简短的安全小会,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会保持一个星期;如开一次大会,安全意识保持一个月;看一次交通安全录像片,安全意识会保持一个季度。假如我们结合驾驶员的一些个人实际,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将不是一句空话。
3、管理规范化。规范化管理要由严格的管理制度作支持,没有严密的安全制度或虽有制度而不严格执行,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行车的各项规章制度,绝不能以任务急、工作忙为由,抢时间、争速度,忽视规定,不要安全。在执行制度方面,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安全,以制度管理安全,做到执行制度要严,处理事故要严,实事求事,照章办事,消除侥幸心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坚持工作考核,对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及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工作环境,这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坚持安全检查制度,针对工作的特点,确定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而制定相应措施,堵漏洞、消隐患、防事故。对于车辆安全检查,应采取日常工作与检查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办法,搞好定期检查和抽查。凡参加检查的人员,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并做好详细记录。被检单位对查出的每个问题都要给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到人。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四)实施科技手段,提高交通管理新水平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今社会正处于科技不断发展、信息日益发达的时代,水利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而水利交通管理原有的管理手段已不太适应发展需要。例如现代化的远程监控、车载导航等设备受经济、观念等因素制约,与国外比较差距很大,不能够面对不断变化的交通管理新形势,我们要启发思路,审时度势,结合实际,着眼长远,不要简单的模仿,要创造性地实施现有科技设备逐步实施远程监控、车载导航、每天在网上公示《车辆运行动态表》等,从根本上提高水利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不断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增强忧患意识,深化交通安全管理,为民生水利建设服务
国家“十一五”发展战略以来,强调国家的发展要建立在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我们只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珍惜生命,时刻增强抓好水利交通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肩负起个人职责,不辱使命,从严管理,树立工作的紧迫感,才能实现水利交通安全,体现民生水利事业发展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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