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辽宁省环保厅2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个我国重化工业密集的省份围绕空气和水体污染治理提出“冬季决战”目标,要求确保辽河干流COD浓度全年稳定实现“消灭劣五类”;全省14个城市二氧化硫浓度稳定达标,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表示,近年来,辽宁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前3个季度,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级天数平均达到259天,二氧化硫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作为我国传统重化工业密集的省份,辽宁环境质量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辽宁近年来经济总量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煤、电、汽、油和水等资源、能源消耗逐年增加,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在确保经济增长的同时,如何有效治理污染、保障城乡环境质量,成为辽宁各级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辽宁3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总量的近一半,目前已有35台机组建设了脱硫设施,占大型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80%以上。与此同时,辽宁省现已关停2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18台,涉及装机容量122.5万千瓦。
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介绍,辽宁提出环境治理“冬季决战”任务,要求加强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当地政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查明原因、消除污染,必要时对企业实施临时管制措施,视污染程度责令企业部分限产、全面停产以至彻底关闭。加强对造纸企业监管,对于擅自开工、私排乱放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闭。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内河流水质负总责,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除依法处置外,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对失职失责的环保监管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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