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汛期的临近,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防止汛期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山东临沭县环保局强化措施,严防汛期发生污染事故。
临沭县环保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加强对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对全县各河段、引水渠道加强巡查,特别加大对饮用水源的监管力度,禁止一切危害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禁止各排污企业借汛期之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
对重点污染源、固体废物堆积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强化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工序、工段、车间及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及油类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的发生。
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了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汛期环境安全责任制、日夜查巡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向企业下发了加强汛期环境监察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上报方案和值班安排表,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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