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环保部在对广西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指出了8个环境问题,涉及到生态破坏、违规建设项目审批、企业超标排放以及污染治理不到位等多个方面。由于至今仍有一些环境问题整治进度缓慢。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决定“对症下药”,全面开展整治。
这8个环境问题分别是:陆川县清湖镇钛铁矿污染农田复垦问题、环江尾矿污染农田生态修复问题、崇左市大新县铅锌矿区污染生态修复问题、桂林鲁山建材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周边小区违规建设问题、桂林市第七塑料厂噪声扰民环境问题、广西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复合肥厂发酵滤泥问题、广西三锰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防渗问题、中信大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老渣库复垦工作还未开展问题。
这些环境问题被发现后,广西各地督促相关责任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至今有的已基本完成整改,但有些问题整治进度缓慢。
为把这些典型的环境问题处理好,自治区环保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涉及采矿污染生态破坏的环境问题,要争取于2008年12月31日前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一个新的进展;有关的环境违法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整治,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 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的建设项目、长期超标排放噪声扰民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停产的执行措施必须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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