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加大对全省重点流域污染的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目前,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2008年全省64.7%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水质标准(III类以上),出境河流水质达标率为83.3%。
贵州省在对重点流域污染整治中,编制并组织实施了乌江、清水江、赤水河、三岔河和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其中《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赤水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贵州境内)》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三岔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正在实施之中,《乌江流域(贵州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结题,《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也将于年底结题。
贵州省针对全省工业污染特点,加大治污力度,对磷化工、煤化工、钢铁、铁合金、洗煤等行业中污染严重的企业共下达各级限期治理(含限期整治)项目428个。截止今年7月,清水江流域43个限期整治项目均已完成,清水江出境断面总磷浓度同比下降了56.3%。
与此同时,贵州省逐步实现污染末端治理到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从2005年开始,贵州省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在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及使用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企业中率先开展了清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已有7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正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提出的中高费方案。今年以来,贵州省环保局又对36家“双超”、“双有”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知。
此外,贵州省加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环保准入核查。2006年以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铁合金、电石、铅锌等行业准入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铁合金生成企业环境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省75家铁合金厂、7家铅锌冶炼厂、4家电石厂和10家电解锰厂进行了环保核查,否定了其中15家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符合控制要求企业的行业准入。
开展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监测。2008年4月起,贵州省环保局对全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21个断面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每月一次,并将监测结果纳入了各市(州、地)环境保护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