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月十二日,随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凸显,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也开始渐受重视。在今天的福建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引起与会人士的关注。
在民建福建省委员会所作的这一大会发言中,福建农村环境污染被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危害。近两年,福建每亩农作物播种面积使用化肥、农药量均高于“十五”时期的平均水平,也明显快于同期农业增加值的增长水平。大棚农业的普及,也使地膜污染加剧,造成土壤中残膜量不断增加,破坏土壤结构。
二是农村和小城镇人居环境污染加剧。据统计,福建农村小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站、卫生公厕缺乏,致使大量农村生活污染物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农村聚居点周围环境质量和浅层地下水。
三是农村中小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布局不当,疏于治理。按照专家研究分析,每年福建仅养猪就相当于增加三点五亿人的排泄量,生猪养殖五百头以上而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户数占百分之四十三。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也显示,福建达到国家规模标准的近六千家养殖场中,没有进行环评、没有上标准设施、随意排放污染物的占九成五。
四是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多数环保政策和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工业和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制约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进程的推进。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副主委程思怡委员由此提出,拓展国际环境援助项目的合作领域,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试点;加强生态环保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发展绿色农业;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污染监管和治理,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项目。
发展循环农业的新概念引入了福建。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建议,福建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型新农村。福建省长黄小晶也表示,要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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