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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质将采用“黄橙红”警戒制度 年内消灭严重污染

2009-04-16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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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5月1日起,全省将推行江河水质黄色、橙色和红色警戒制度。辖区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黄色警戒等级,通报当地政府;连续两个月出现劣Ⅴ类的为橙色等级,在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半年全部为劣Ⅴ类的为红色等级,对当地实施“区域限批”。

  据了解,河流的警戒项目包括高锰酸盐和生化需氧量两项: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大于15mg/L、生化需氧量浓度大于10mg/L为劣V类水体,同一断面只要一项为劣V类水体,则该断面视为劣V类水体。

  对达到黄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将向承担治污责任的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对达到橙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除向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外,还将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对达到红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将向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善水质,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将实施“区域限批”。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消灭严重污染水体,对出现劣Ⅴ类水质频次较高的阿什河、安肇新河、安邦河、鹤立河、穆棱河加大监察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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