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下简称“限塑”规定)执法检查暨海南环保世纪行6月29日正式启动。
“限塑”规定是海南省推进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法规,自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搞好检查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会同法工委、省国土资源厅、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厅等部门组成调研组,于今年4月下旬对部分市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本月中旬组织部分媒体进行了暗访。调研及暗访发现,规定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离规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情况不容乐观。此次检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限塑意识,督促各级政府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规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推进海南生态省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昌元出席动员大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等出席动员会。副省长姜斯宪介绍了省政府贯彻落实“限塑”规定情况。
根据安排,从6月30日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将分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对部分市县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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