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23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改革和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意见》要求,到2012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峡库区长江流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到2020年,环境保护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为此,国家环保部出台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库区水环境保护、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四方面16项具体措施。
《意见》称,加强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是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做好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上一篇:8城市环保措施不到位被罚
下一篇:污染环境理当罚 程序不当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