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些政府官员来说,政府部门只是一个个养人的“饭碗”。当然,这个“饭碗”给谁不给谁,就要有很复杂的人情利益掺杂其中了。
8月10日《成都商报》报道,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有一条进人的潜规则——普遍要收“押金”一两万元。该局现在的干部职工人数竟达到117人,超编80人。该局局长向长进说:“并不多,也很合理,毕竟溆浦是一个人口大县,环保局的干部职工人数自然也就水涨船高。”而交押金进了环保局的人,并没有多大的工作量,和领导关系好的甚至可以不上班。
看到这一消息,笔者除了感叹某些政府部门的无奇不有,一些官员的价值观、是非观更是到了可笑、可气又可悲的地步。
第一奇,押金“押”的是什么?凡新进环保局的人员,每人必须向局里交一两万元的押金或集资款,这到底是一笔什么钱?如果说这是一笔出卖进人“指标”的钱,无疑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如果说这是一笔“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押金”,那“和领导关系好的可以不上班”又怎么解释?如果说收取的是被招聘者对环保局的赞助费,则显然不符合公务员招聘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奇,如此养人太荒唐。该局局长说溆浦是一个人口大县,环保局的干部职工人数自然也就要“水涨船高”,且不说人口大县与环保局的工作量并不一定成正比,人数和工作效率的综合账,这位局长为什么不给记者算一算呢?显然,对当地某些政府官员来说,政府部门根本就不是以职能来定位,或者按职能定位了也不能真正执行,而只是一个个养人的“饭碗”。当然,这个“饭碗”给谁不给谁,就要有很复杂的人情利益掺杂其中了。
第三奇,上级部门的态度非常暧昧。且不说上级政府对环保局“交钱进人”的做法予以默许,就连湖南省环保局,也只是澄清“现任局长只是沿袭此前做法”,在态度上同样是未置可否。而据知情者透露,该局之所以进人多,主要源于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排污费划归当地管理。虽然环保局局长矢口否认“吃排污费养人”,记者却轻松拿到了“9个监察中队超收任务的分成比例为局里50%、中队50%”的证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溆浦县环保局如此明显地违法分解排污费,上级部门难道真的不知道?
拿钱就能进人的环保局,难免给百姓留下“政府部门只是个养人的地方”这样的印象,这样的环保局还能有什么公信力,还能“保”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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