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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黄金矿违法占地污染环境执法部门以罚代管

2009-09-0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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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嵩县黄金公司在该县大章乡的一条河流旁边,组织拆迁,开建黄金尾矿库,但8户村民被拆迁数月,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记者调查发现,该黄金尾矿库不仅给当地环境造成威胁,而且没有环评和土地手续,而当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却以罚代管,本该立即停工的尾矿库在有关部门的罚款之后,继续施工。

  黄金开采苦了村民富了谁?

  “这个地方原来山清水秀,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儿住……”昨天,在大章河边,石洞沟村村民刘某说,从河边进山500米就是他们曾经的村庄。

  他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嵩县黄金公司决定在他们村的地址上建一座黄金尾矿库,县里乡里让他们拆迁,3月底,他们的房子全都被拆掉了,而

  黄金公司承诺新建的房子至今还没有着落。8户36口村民只好搭起塑料大棚住在山沟中,前几天下大雨,人和牲畜只好混住在一起。

  “下大雨天气潮,柴火点不着,孩子们在帐篷里冷得哇哇哭……”一名村民告诉记者,“给我们盖新房,却说补贴我们几万元后还要我们缴几万元,我们哪里有几万元钱呢?”根据拆迁房屋的预算补偿协议,每户补偿3万至5万元不等,但他们现在只拿到半年3000元的租房款。

  一名在黄金公司工作过的村民告诉记者,村民们本不想搬迁,开矿产生的废水含有有毒的氰化物,如果流到河里危害大。

  “我们的房子没有了,土地没法耕种了,连河边也无法放牛了!”村民们无奈地说,他们真希望这个山里没有黄金。

  尾矿库至今没审批手续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嵩县黄金公司尾矿库的大坝距离大章河有300多米的距离,村民们所住的帐篷与尾矿库相邻,如今尾矿库已经初具规模,几十米高的大坝基本完工,洞口、管道铺设完毕。

  而在大坝的下边,堆放着一堆石料,工人们正忙着硬化排水沟,大坝南边的山体已被掏成了一个大洞,洞里的水和坝上管道渗出的水汇成了小溪。

  “尾矿库建成后向河里排水吗?”记者问一名工人,“不向河里排向哪里排?”他笑着反问记者,而在旁边的施工牌上,则写着工程名字:尾矿坝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洛阳矿业集团嵩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而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栏目中则是空白。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任何项目施工前都必须对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采取必要的治污措施,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这个距离河流只有几百米的黄金尾矿库通过环境评价了吗?其相关建设手续完备吗?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嵩县黄金公司的董事长魏新正,魏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未拿到环评手续和土地手续,但两个手续都在办理中。

  “因为我们没有土地手续,所以县国土资源局对我们进行了罚款,我们的罚款都缴过了,难道还不让我们建吗?”魏新正说。2008年8月17日,嵩县国土资源局对公司进行了违法占地罚款85万多元。20日,黄金公司又向国土局缴纳157万多元的“预缴征地款”。

  “我们缴过罚款了,应该就是合法的了!”魏新正说。

  执法部门难管无证尾矿库?

  缴过罚款就合法了吗?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嵩县环保局和国土资源局采访。

  “黄金公司占地没有经过土地部门审批!”嵩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针对在大章乡占用集体土地建尾矿库的行为,他们已经依照规定,对其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了处罚,现阶段已报上级部门办理用地手续。下一步,黄金公司准备建活动板房供拆迁户住宿。

  “按规定,罚款后我们是必须要求其停工的,但人家是市里面投资的,也是县里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比较强硬,我们也没有办法。”这位副局长苦笑着说,“基层土地部门执法太难了!”

  “黄金公司的这个尾矿库还没有通过环评!严格讲确实属于违法建设!”嵩县环保局开发监督股负责人刘某告诉记者。

  “今年7月份的时候,专家也对尾矿库进行了考察论证,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环评手续应该会在近期批下来。”刘某说,按照法律规定,环评手续没有下来根本不能开工建设,处罚后也应该立即停工,但这条规定对于黄金公司却没法执行。

  “这是县里的重点企业,根本没法严格执法,所以只好罚款后让他们做环评!”刘某感叹道,“按道理他们的水应该是循环使用的,没有排放!基本上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如果没有循环水处理设施如何保证其使用循环水?记者了解到,即使企业通过环评,环保部门也应该在企业建设中监督其治污建设是否同步进行,嵩县黄金公司的这个尾矿库至今没有通过环评,嵩县环保局又是如何监管其同步建设循环水处理设施呢?“因为他们还没有通过环评,所以我们也没有办法对其施工中的环保工程进行监督。”刘某说,只有等尾矿库建成后发现他们排污了,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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