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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10.5元/亩

2009-09-28   来源:人民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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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将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纳入中央和省补偿范围的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8.5元/亩提高到10.5元/亩。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性质的生态公益林,将采取不同的发放方式。国有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费由同级财政按面积全部拨付到国有单位。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费由集体统筹安排使用,并委托专职护林人员统一管护,其管护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元/亩。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原则上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聘请专职护林人员统一管护,其管护经费从补偿资金中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元/亩,其余补偿资金全部拨付给林权所有者。林农个人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一卡通”账户管理,实行一户一折一号,按标准统一发放。

  作为重点林业省,目前江西省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居全国第二,全省拥有林地1.59亿亩。2001年,江西成为全国11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之一。受财力所限,当时仅有1900万亩生态公益林被列入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获国家补助额也仅为5元。随着国家财力增强,享受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逐步扩大,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江西的公益林也因此得到进一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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