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为深化黑龙江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工作,黑龙江省日前决定开展秋季城乡环境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集中行动,切实解决环境、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从11月份至年底展开,将从10个方面全面整治城乡环境,治理各种顽疾。包括:出城口及城乡接合部整治,主要街路及背街小巷整治,市场摊区整治,居民庭院整治,建筑工地整治,公路、铁路沿线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公共场所整治,旅游景区及其周边整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从2010年初至2010年春节,在重点解决城乡环境和秩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工程常态发展。
黑龙江省创“三优”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地、各部门要在冬季来临之前,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攻坚战。在全省推广“门前四包”责任制,结合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自己动手净化、美化家园;结合“邻居节”活动,发动社区居民配合街道、社区、物业搞好居住区庭院环境卫生;在出租车、公交车系统开展文明流动风景线活动,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快速督办机制,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做到让群众满意,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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