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举行省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256号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副省长和段琪、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管国忠、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出席会议,并与承办提案的省环保厅等13个部门负责人一道,共同探讨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措施。
记者在云南省环保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由农工党云南省委等8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在今年2月召开的云南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联合提出。该提案被列为云南省政协今年的十大重点提案之一,副省长和段琪、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分别对该提案作出了批示。今年7月下旬,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组织,由省政协主席王学仁、常务副主席管国忠、副主席陈勋儒分别带队,分三组进行了调研。
据了解,云南省农村环境保护涉及几十万个自然村,几千万人口。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相继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中,都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具体部署。特别是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等8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全面推进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推进小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多方筹集投入农村环保资金、加大农村新能源建设力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发展绿色产业减少面源污染、大力研究推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应用技术、做好畜禽养殖污染调查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8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次面商会认为:当前,云南农村环境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不仅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染普遍存在、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农村工矿企业污染逐渐呈上升趋势、饮用水不安全比例还在增加、环境治理缺乏专项经费、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以及法规滞后、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8个方面问题也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表示,第256号重点提案的提出,对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省政府将进一步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全省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面对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繁重任务,云南省环保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3个提案承办部门表示,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8个方面的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加强领导,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云南省“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编制《云南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做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和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大九湖沿湖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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