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几次“环保风暴”,不能根本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环境管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4月22日是第四十一个世界地球日,如何加强环境保护、转变发展方式,在地球日来临之时备受关注。面对我国依然严峻的污染形势,解决环境问题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其中,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已经成为新时期环保“撒手锏”、“组合拳”,是环境管理政策的重要变革。
我国的环境管理政策长期是以政府行政干预和控制为主,最常用的手段是对污染企业要求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等。前几年,环保部门还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先后实行了4次“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被一些媒体称为“环保风暴”。行政手段短时间内可以立竿见影,但有不少缺陷,存在着不稳定性、阶段性。刮几次“环保风暴”,不能根本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也难以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积极作用。
自2007年7月推出绿色信贷政策以来,国家环保部门与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陆续颁行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税、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政策也正在研究制定。这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旨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目前,绿色信贷等政策已经初见成效。例如,河北省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加强合作,推行绿色信贷,作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重要手段,对污染企业釜底抽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人们看到用经济杠杆“撬动”环境保护、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大有可为。
从发达国家的环保历程和我国的初步实践可以看出,环境经济政策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办法,通过这些政策建立激励和约束长效机制,可以让注重环保者得到激励,让污染环境者付出代价,而且足以“奖得心动、罚得心痛”,从而有效解决环保领域长期存在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痼疾。
然而,建立一套全方位、多领域的环境经济新政策,并使其确实落到实处,谈何容易?由于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区之间利益调整等问题,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阻碍。即便政策出台了,在落实过程中也有可能会被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要解决这些问题,让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真正携手并进,需要更多积极支持环保企业、选择环保产品的社会公民,需要更多自觉承担环保责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企业,尤为重要的是,需要更多不只盯着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领导干部。建立并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使保护环境生态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切实行动而不只是口号,环境保护才能从不时“刮风暴”转变为以长效机制保护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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