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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车禁入绕城高速 听证会上代表一致赞成

2010-04-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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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10月1日起,每天7:30至19:30,成都市及外地来蓉的高污染车辆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内(不含绕城高速公路)行驶——昨天下午,就高污染汽车(又称“黄标车”)限行范围从三环路扩大至绕城高速公路的问题,成都市环保局举行了听证会。来自各界的19名代表不仅一致赞成扩大限行范围,更对如何实施限行新政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为什么要限?高污染车尾气成主污染源

  去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合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进行了专题研究。这个研究成为了此次听证会的主要依据。

  该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已成为中心城区的最大污染源之一。而在成都,虽然高污染车在机动车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小,但污染物排放量却占全部机动车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根据数据统计,三环内道路的车流量要比三环至绕城高速的高,但两者之间的车辆尾气排放量相差不多,结合三环路内中大型车辆(多为高污染车)的比例为3.5%,三环与绕城高速之间的中大型车辆比例为14%的情况,说明以中大型车为代表的高污染车是三环路至绕城高速区域的主要污染源,扩大高污染车的限行范围已经是势在必行。

  而对于时间的调整,该研究报告指出,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特征呈现明显的上、下班高峰规律。高峰主要出现在8:00-11:00的早高峰和16:00-19:00的晚高峰,且晚高峰排放量明显较高,持续到21:00左右。故调整高污染车限制通行时段为每天7:30至19:30。

  该怎样监督?建议污染环境用植树补偿

  “说到扩大限行范围,我举双手赞成。”来自成都交通广播电台的代表刘心这样表示,但对于已经发布了两次“限行令”的成都,现在仍能看到冒烟的机动车在城区内行驶,刘心认为,这是因为执法力度还没有完全到位。

  刘心告诉记者,现在对高污染车进城是处理罚款100元扣3分。对于这100元的罚款,能不能把一部分用作环保基金,用于成都的环保事业?而对于记3分的处罚,其本意就是为了教育违法的人,那么从环保的角度来说,能不能把这个教育的方式转化为植树?

  “你污染了环境,就应该身体力行地来改善环境。”刘心提出建议,针对驾驶高污染车进城的企业或个人,可将植树作为他们的对应责任,从而对环境进行补偿。“就是让高污染车停止碳排放,让一车‘碳’息,让成都更美丽”。

  “我觉得,不仅应该控制高污染车进城,对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应该进行限制。”来自华西医院的代表张见远说,他个人非常认同听证方案,但不应仅限于此。他认为,对排放达标车辆的总量控制也应该放上议事日程。“因为车辆本身不管怎么环保,燃料本身也是污染源、噪声源,所以,我建议在二环路以内的车辆都应该有所限制。”

  □新闻回放

  成都已发两次“限行令”

  2006年,成都实行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管理,从11月8日起,对高污染车首次发布了“限行令”,规定高污染车每天8时至19时,将不得在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而为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控制,2009年,成都又对高污染车的限行区域和时间进行了扩大,从5月1日起,高污染车每天7时至22时,不得在本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今年3月18日,成都市环保局传出消息,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今年下半年,成都市机动车的环保标志,除了“绿标”之外,还将出现“黄标”,而届时无绿色、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将被禁止上路。

  □新闻背景

  “黄标车”如何界定?

  2009年,国家环保部颁布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中,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汽油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柴油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规定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绿标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规定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黄标车”。因“黄标车”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定义为高污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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