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长江航道局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日前组织专家在北京《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这是国家环保部首次对航道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从规划层面考虑长江干线航道整治的环境保护因素、推动长江水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审查专家组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魏复盛领衔,环保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以及沿江7省2市相关部门的34位专家代表组成,为近年来规划环评阵容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
《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表明,未来5年,国家将根据长江航道建设现状,结合沿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利用水利河势控制工程,开展长江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全面改善航道通航条件。据了解,5年内将重点开展19项建设项目,整治里程152.4公里,占长江干线航道总里程的6%,范围涉及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沿江7省2市。其中,上游航道水富至宜昌,整治工程4项,整治里程15.4公里;中游航道宜昌至湖口,整治工程10项,整治里程57.9公里;下游航道湖口至浏河口,航道长744公里,整治工程5项,整治里程79.1公里。整治工程实施后,水富至宜宾航道水深提高至2.7米、重庆至城陵矶3.5米、城陵矶至武汉3.7米、武汉至安庆4.5米、安庆至南京6米,南京以下初步建成12.5米深水航道。
审查专家认为,长江航道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现代化水运体系的重要举措,从国家水运发展建设要求、资源开发需求方面来看,非常必要。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范围上起云南水富,下至江苏浏河口,全长2718公里,整治工程涉及152.4公里河段,不会带来规划河段水文情势大的变化。但是,部分河段整治工程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等6处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4处鱼类产卵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因此,应全面认识规划的环境影响特征,依据报告结论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强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环境敏感目标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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