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国家为保护和建设西藏的生态环境,投入了超过100亿元资金。
西藏被称为地球第三极,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和敏感。这里星罗棋布地分布着由冰川形成的天然湖泊和江河,一些江河成为中国乃至南亚地区的重要江河源头,因此西藏被冠以“亚洲水塔”和“世界气候调节器”。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张永泽介绍,“十五”以来到2008年,政府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是64.6亿;“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西藏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超过100亿元,这一数字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西藏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156万公顷的原始森林、150万公顷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90%以上的自然湿地及其生态系统基本保持着原生状态。西藏的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较好保护。大多数湖泊仍处于原生状态。
据介绍,旨在发展西部地区经济、缩小东西部差距的西部大开发工程中,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一系列生态工程,使西部的绿色不断延伸,西部生态屏障得以加强。巨额资金的投入,使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
张永泽告诉记者,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藏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目前西藏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已经达到了41.26万平方公里,占到全区国土面积的34.3%,已建立了47个自然保护区;植树造林和绿化工程效益显著,从拉萨到泽当,拉萨到日喀则沿江建立的防护林体系,保护了沿江数万亩的农田和草地,跟30年前相比,拉萨市和山南地区的大风风沙天气年均减少了32天,日喀则地区大风风沙天气年均减少了34天。
“十一五”期间,西藏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每年投入7.6亿元用于保护公益林,使全区1.5亿多亩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植树造林172.1万亩,防沙治沙64万亩,退耕还林58.5万亩;投入15亿元实施退牧还草,面积达5911万亩。
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1462.65万公顷,居全国第5位;活立木总蓄积22.73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5.24%,居全国第1位;森林覆盖率11.91%。与2005年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增长了73.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6个百分点。
西藏还积极开展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国家总投资达155亿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项目已落实投资25亿元,3大类10项工程得到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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