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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焚烧项目再交锋 5环保组织吁取消环评方资质

2011-06-2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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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让众多北京市民感到紧张的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继续“发酵”。

  6月21日,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等5家环保组织联合致信国家环境保护部,提请取消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气科院”)的“甲级环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

  他们所针对的矛头——中国气科院,正是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制作单位。

  “典型的虚假环评报告”

  “这是一份最典型的被授意盲目站在企业一边的虚假环评报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说。

  赵章元所说的环评报告是今年5月出炉的《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下称《环评报告》)。5月26日,赵章元率先报料称,该《环评报告》不仅“编制得相当粗糙,存在着大量原则性错误”,而且“多为应付、造假、走过场,不负责任。评价单位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

  联合发出公开信的环保组织还包括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绿家园志愿者。

  公开信称,中国气科院在为秦皇岛西部垃圾焚烧项目编制环评报告的过程中,存在公众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目前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评批复已经被河北省环保厅撤销;该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所做的环评报告,也遭到了环保组织和拟建焚烧厂厂址周边公众的强烈质疑。

  达尔问环境研究所有关负责人称,针对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环保组织实地调研的结果和中国气科院所编制的《环评报告》上提供的信息存在多项出入,《环评报告》上有多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中国气科院的环评工作有众多失误,公众参与部分更是难逃造假嫌疑。

  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大工村地区。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分别是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气科院。

  公开信同时指出,在进行建设项目环评之前,应该先进行规划环评。在规划之内的项目才能进行项目环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不应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开信说,2011年已进入“十二五”规划实施阶段,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旧规划调整改变、新规划未出台也未环评的情况下,海淀区自行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不符,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中国气科院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认定苏家坨焚烧项目符合规划,显然超越其资质能力,违背环保部规范性文件,是违法无效的。

  上述环保组织认为,综合中国气科院几年来出现的环评失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降低其环评机构资质等级,并处相应罚款。环保组织同时建议环保部对中国气科院环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在调查期间,暂停其所有参与的环评项目。

  综合近年来出现的环评问题,上述环保组织建议环保部出台新的环评办法,避免环评单位与业主直接联络,而由政府来付费,业主单位把钱交给政府,再由政府组织公开竞标,环评公司从政府获得项目并获得相应收益,而不是从业主那直接承接项目和获取收益。

  公开信同时呼吁所有项目环评都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尤其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深度参与。涉及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召开公众听证会。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评过程,避免发生类似的环评单位造假的行为。

  多处存在技术问题

  2007年,已运作多年的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浮出水面,但很快遭到周边居民和众多媒体的质疑和反对。同年6月7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议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予缓建。

  之后,海淀区政府另行选址,将这一垃圾焚烧项目选定在海淀区苏家坨镇大工村地区。

  《环评报告》得出的结论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选用的炉排炉焚烧工艺和厨余垃圾厌氧发酵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土地利用率高、整体工艺系统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安全有效,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现有环境功能,且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这份报告,该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2011年下半年开工,2012年底试运行,2013年内正式投产,运行年限不少于25年。项目设计日处理海淀区生活垃圾2500吨。

  包括赵章元和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专业博士毛达等人参加自然之友专家咨询会,专家们就《环评报告》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

  选址仍不慎。苏家坨与六里屯比较,并无实质性变化,均属于首都的上风上水地带。所不同的仅仅是,这次终于追踪到了北京风水的源头,不仅为闻名的鹫峰风景区增加了一条“风景线”,而且为永定河水系和北运河水系又增加一大毒性污染源。

  专家们认为,这一项目不仅将严重影响周边的环境质量,还将加快恶化下游地带的宜居环境,波及项目西南侧的门头沟繁华区、门头沟-石景山边界地带、丰台区卢沟桥-世界公园地区,东北侧的北安河、西北旺、颐和园、京密引水渠沿岸。

  “该地区属于大气封闭地区,污染物难以扩散出去。常年累积在封闭气团之下,预计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蓄积速度会比一般地区快。”赵章元说。

  项目占地过大。专家们指出,苏家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地32公顷,面积相当于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场,并未体现出焚烧的最大优越性。运营后,不好烧的或固化膨胀部分一并填埋,危险废物和二噁英常年累积在下风下水广大地带,如果参考东京地区出现的问题分析,这些地带会逐渐增加土壤中的二噁英含量。

  苏家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12.6亿元。“将来大笔的运行费、飞灰处理费从何而来?”专家们认为,这一项目动用昂贵的投资并不值得。

  专家们还特别指出,《环评报告》中并没有体现公众的不同意见,包括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设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二噁英问题仍未解

  记者了解到,苏家坨垃圾焚烧厂项目已列入《北京市政府2011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进入北京市绿色审批通道项目名录,同时已列入海淀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和环卫规划。

  但就这一项目的程序而言,夏军认为,“程序不合法”。他解释说,根据住建部2007年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该办法的第七条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

  夏军指出,苏家坨垃圾焚烧厂项目所依据的海淀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和《环卫规划》,仅是区一级的规划,并不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直辖市一级制定的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属于规划依据欠缺。即便有了相应的“十二五”规划,也应该先进行规划环评。

  对于公众关心的二噁英问题,专家们指出,由于焚烧产生的重金属和一些有机污染物(尤其是POPs)在环境和人体中具有累积性,即使该项目排放达标,仍然可能带来环境健康风险。环境风险评价中对二噁英日均暴露量计算没有考虑暴露年限,公众无从知道计算结果是否合理。

  “报告的结果是预评价,实际运行后能否根据设计要求做到位是个问题。”赵章元等人建议,环境监测部门应该提高在烟气、飞灰等排放物以及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介质中这些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如二噁英提高到每季度一次)。卫生部门应该监测周边居民和焚烧厂工作人员血液中此类污染物的浓度,尤其是二噁英浓度,并在项目运营后(如果项目最终能够运营)每年评估环境健康影响。如果发现工作人员有血液污染物浓度上升的情况,运营单位应该进行补偿。

  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提出,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调整处理结构,到2015年焚烧、生化、填埋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专家们认为,根据《环评报告》,该项目距离大工村仅460米,距离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觉寺仅780米。有关单位应在两地分别举行说明会,邀请当地居民、单位代表参加,让公众充分了解信息、表达意见。

  专家们表示,由于苏家坨垃圾焚烧厂项目计划焚烧量达到1800吨/日,并且将对整个海淀区的垃圾处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建议延长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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